功能主治: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及食欲缺乏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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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片含盐酸赖氨酸40毫克,葡萄糖酸锌35毫克(相当于锌5毫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托吡卡胺。化学名称:N-乙基-N-(4-吡啶甲基)-a-(羟基甲基)-苯乙酰胺分子式:C17H20N2O2分子量:284.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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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四川德峰药业有限公司 |
无锡济民可信山禾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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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1023308 |
国药准字H3202119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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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及食欲缺乏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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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预防用量:1-6个月新生儿,一次0.5片,一日1次;7-12个月儿童,一次0.5片,一日2次;1-10岁儿童,一次1片,一日2次;10岁以上儿童及成人,一次1片,一日3次;孕妇一次2片,一日2次;哺乳期妇女一次2.5片,一日2次。 |
滴眼剂0.5%溶液滴眼,一次一滴,间隔5分钟滴第二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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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急性或活动性溃疡病患者禁用。 |
本品0.5%溶液滴眼1~2次,每次一滴的不良反应罕见,1%溶液可能产生暂时的刺激症状。因本品为类似阿托品的药物,故可使闭角型青光眼眼压急剧升高,也可能激发未被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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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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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婴幼儿对本品的不良反应极为敏感,药物吸收后可引起眼局部皮肤潮红、口干等。老年用药:高龄者容易产生类阿托品样毒性反应,也有可能诱发未经诊断的闭角型青光眼,一经发现应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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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防治小儿及青少年因缺乏赖氨酸和锌而引起的生长发育迟缓、营养不良及食欲缺乏等。 |
用于滴眼散瞳和调节麻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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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见轻度恶心、呕吐、便秘等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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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于预防时应按推荐剂量服用,用于治疗时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2.应餐后服用,可减少胃肠道刺激性。3.高氯血症、酸中毒及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5.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6.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7.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8.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为避免药物经鼻粘膜吸收,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 2.如出现口干、颜面潮红等阿托品样毒性反应应即停用,必要时予拟胆碱类药物解毒。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