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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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巯咪唑。辅料为:乳糖、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Ⅲ、聚山梨酯80、药用滑石粉。 |
本品化学名称为:[[(E)(2S,3R,4R)-3-羟基-4-甲基-2-(甲氨基)-6辛烯酰]-L-2氨基丁酰-N-甲基甘氨酰-N-甲基-L-亮氨酰-L-缬氨酰-N-甲基-L-亮氨酰-L-丙氨酰-D-丙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亮氨酰-N-甲基-L-缬氨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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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台山市化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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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75 |
国药准字H2008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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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
1.已确认的适应症(1)移植a.器官移植─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b.骨髓移植─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GVHD。(2)非移植性适应症诊断和决定处方本品者,应是具有应用免疫抑制剂,特别是环孢素经验的医师。a.内源性葡萄膜炎─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b.银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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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服用本品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平杯水)整片送服。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保守治疗):治疗初期,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甲巯咪唑的服用剂量为每天20mg~40mg(以甲巯咪唑计)(初始治疗),每天1次或每天2次(每天总剂量相同)。如果在治疗后的第2周到第6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以按照需要逐步调整剂量。之后1到2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天2.5mg~10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天1次在早餐后服用,如需要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取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剂量可以适当增加。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保守治疗中,甲巯咪唑肠溶片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使缓解率增加。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术前准备:如上文所述,采用相同的治疗原则。在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当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准备,使用本品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能需更早),在手术前一天停药。3、放射性碘治疗前的用药:如上文所述,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4、在放射性碘治疗后,用于间敬期治疗: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5、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2.5~10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少量的甲状腺激素。6、对于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为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按医嘱使用本品每天10~20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天1g高氯酸盐,周期8~10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成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如必须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另外,对于甲状腺显著肿大并且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使用本品进行短期治疗。由于其长期治疗甲状腺会进步肿大,从而导致呼吸道更加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且最好同时合用甲状腺素。或遵医嘱。 |
成人口服常用量:开始剂量按体重每日12-15mg/kg,1~2周后逐渐减量,一般每周减少开始用药量的5%,维持量约为每日5~10mg/kg。对作移植术的患者,在移植前4~12小时给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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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佳必定甲巯咪唑肠溶片。 |
1有病毒感染时禁用本品:如水痘、带状疱疹等。2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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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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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小儿常用量:器官移植初始剂量按体重每日6~11mg/kg,维持量每日2—6mg/kg。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本品可进入乳汁。对哺乳的婴儿可产生高血压、肾毒性、恶性肿瘤等不良作用的潜在危险性,故用本品期间不宜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老年患者因易合并肾功能不全,故应慎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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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
1.已确认的适应症(1)移植a.器官移植─预防异体移植物的排斥反应,包括肾、肝、心、肺、心肺联合和胰移植。─治疗曾接受其它免疫抑制剂的患者所发生的移植物排斥反应。b.骨髓移植─预防骨髓移植排斥反应。─预防和治疗GVHD。(2)非移植性适应症诊断和决定处方本品者,应是具有应用免疫抑制剂,特别是环孢素经验的医师。a.内源性葡萄膜炎─活动性有致盲危险的中部或后部非感染性葡萄膜炎,而常规疗法无效或产生不可接受的不良反应者。─7-70岁肾功能正常的伴复发性视网膜炎的贝切特氏(Behcet's)葡萄膜炎患者。b.银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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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
环孢素为一新型的T淋巴细胞调节剂,能特异性地抑制辅助T淋巴细胞的活性,但并不抑制T淋巴细胞,反而促进其增殖。本品亦可抑制B淋巴细胞的活性。本品还能选择性抑制T淋巴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2、γ-干扰素,亦能抑制单核、吞噬细胞所分泌的白细胞介素-l。在明显抑制宿主细胞免疫的同时,对体液免疫亦有抑制作用。能抑制体内抗移植物抗体的产生,因而具有抗排斥的作用。本品不影响吞噬细胞的功能,不产生明显的骨髓抑制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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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 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1、本品经动物实验证明有增加致癌的危险性。在人类虽也有并发淋巴瘤、皮肤恶性肿瘤的报告,但尚无导致诱变性的证据。2、本品可以通过胎盘。应用2~5倍于人类的剂量对鼠、兔胚胎及胎儿可产生毒性,但按人类常规剂量用药,未见到该类动物的胚胎有致死或致畸的发生。3、下列情况慎用:肝功能不全、高钾血症、感染、肠道吸收不良、肾功能不全、对服本品不耐受等。4、对诊断的干扰:(1)用本品最初几日,血尿素氮及肌酐可升高,这并不一定表明是肾脏移植的排斥反应;(2)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SGPT)]、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SGOT)]、淀粉酶、碱性磷酸酶、血胆红素可因本品对肝脏的毒性而升高;(3)血清镁浓度可减低,此与本品的肾毒性有关;(4)血清钾、血尿酸可能升高。5、若本品已引起肾功能不全或有持续负氮平衡,应立即减量或至停用。6、若发生感染,应立即用抗生素治疗,本品亦应减量或停用。7、若移植发生排斥,本品剂量应加大。8、在预防治疗器官或组织移植排斥反应及治疗自身免疫性疾病方面,本品的剂量常因治疗的疾病、个体差异、用本品后的血药浓度不相同而并不完全统一,小儿对本品的清除率较快,故用药剂量可适当加大。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