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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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甲巯咪唑。辅料为:乳糖、羧甲淀粉钠、微晶纤维素、羟丙甲纤维素、硬脂酸镁、聚丙烯酸树脂Ⅱ、聚丙烯酸树脂Ⅲ、聚山梨酯80、药用滑石粉。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法骨化醇。化学名称:(5Z,7E)-9,10-开环胆甾-5,7,10(19)-三烯-1α,3β-二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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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圣济堂制药有限公司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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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775 |
国药准字H2000006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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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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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通常服用本品可在餐后用适量液体(如平杯水)整片送服。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保守治疗):治疗初期,根据疾病的严重程度。甲巯咪唑的服用剂量为每天20mg~40mg(以甲巯咪唑计)(初始治疗),每天1次或每天2次(每天总剂量相同)。如果在治疗后的第2周到第6周病情得到改善,医生可以按照需要逐步调整剂量。之后1到2年内的服药剂量为每天2.5mg~10mg(以甲巯咪唑计);该剂量推荐每天1次在早餐后服用,如需要可与甲状腺激素同服。病情严重的患者,尤其是摄取入碘引起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剂量可以适当增加。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保守治疗中,甲巯咪唑肠溶片通常疗程为6个月至2年(平均1年)。从统计学看,延长疗程可使缓解率增加。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术前准备:如上文所述,采用相同的治疗原则。在手术前的最后10天,外科医生可能加用碘剂以使甲状腺组织固定。当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进行外科手术的准备,使用本品治疗可在择期手术前3~4个星期开始(个别病例可能需更早),在手术前一天停药。3、放射性碘治疗前的用药:如上文所述,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4、在放射性碘治疗后,用于间敬期治疗:由医生决定本品的使用剂量和疗程。5、长期的抗甲状腺治疗,用于疾病不能缓解,而常规的治疗措施不能被采用或被患者拒绝时:给予尽可能低剂量的甲巯咪唑,通常每天使用本品2.5~10mg(以甲巯咪唑计)。同时合用或不合用少量的甲状腺激素。6、对于必须使用含碘制剂进行诊断(如造影剂)的患者,为预防发生甲状腺功能亢进时的用药:使用含碘制剂前,按医嘱使用本品每天10~20mg(以甲巯咪唑计),和每天1g高氯酸盐,周期8~10天(如经肾排的造影剂)。有功能自主性腺瘤成有潜在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患者,如必须使用碘制剂时,需按照碘制剂在体内停留的时间决定本品的使用疗程。另外,对于甲状腺显著肿大并且气管狭窄的患者,只能使用本品进行短期治疗。由于其长期治疗甲状腺会进步肿大,从而导致呼吸道更加狭窄。治疗过程中应全程监测,并且最好同时合用甲状腺素。或遵医嘱。 |
1.骨质疏松症:首剂量0.5μg/天。 2.其它指症:首剂量成人:1μg/天,老年病人:0.5μg/天。体重20kg以上的儿童无肾性骨病者:1μg/天。为了防止高血钙的发生,应根据系列化指标调节阿法骨化醇的剂量。服药初期必须每周测定血钙水平,剂量可按0.25-0.5μg/天的增量逐步增加,大多数成年患者的剂量可达1-3μg/天。当剂量稳定后,每2-4周测定一次血钙。对于骨软化症患者,不能因为其血钙水平没有迅速升高而加大阿法骨化醇的用量,其它疗效指标,如血浆碱性磷酸酶水平,可作为调整剂量更有用的指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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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哺乳期妇女禁用佳必定甲巯咪唑肠溶片。 |
1.禁用于高钙血症、高磷酸盐血症(伴有甲状旁腺机能减退者除外),高镁血症。 2.具有维生素D中毒症状。对本品中任何成分或已知对维生素D及类似物过敏的患者不能服用阿法骨化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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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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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慎重掌握服用量,从少量渐增,以免过量服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用药的安全性尚未确定,妊娠动物摄入过量维生素D可致胎仔畸形,故孕妇不宜服用本品。哺乳期最好避免用药,在不得已的情况下用药时停止哺乳。 老人注意事项: 一般来说,因高龄者生理机能低下,要仔细调整服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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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甲状腺功能亢进的药物治疗,尤其适用于不伴有或伴有轻度甲状腺增大(甲状腺肿)的患者及年轻患者。2、用于各种类型的甲状腺功能亢进的手术前准备。3、甲状腺功能亢进患者拟采用故射性碘治疗时的准备用药,以预防治疗后甲状腺毒性危象的发生。4、放射碘治疗后间歇期的治疗。5、在个别的情况下,因患者一般状况或个人原因不能采用常规的治疗措施,或因患者拒绝接受常规的治疗措施时,由于对甲巯咪唑肠溶片(在尽可能低的剂量)耐受性良好,可用于甲状腺功能亢进的长期治疗。6、对于必须使用碘照射(如使用含碘造影剂检查)的有甲状腺功能亢进病史的患者和功能自主甲状腺瘤患者作为预防性用药。 |
1.佝偻病和软骨病。 2.肾性骨病。 3.骨质疏松症。 4.甲状旁腺功能减退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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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较多见皮疹或皮肤瘙痒及白细胞减少;较少见严重的粒细胞缺乏症;可能出现再生障碍性贫血;还可能致味觉减退、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关节痛、头晕头痛、脉管炎、红斑狼疮样综合征。罕致肝炎、间质性肺炎、肾炎和累及肾脏的血管炎,少见致血小板减少、凝血酶原减少或因子Ⅶ减少。 |
本品口服后,在肝脏迅速代谢为1α,25-(OH)2D3,对钙、磷代谢和骨骼生长有重要影响,其药理作用同维生素D。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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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期间宜定期检查血象。 2.孕妇、肝功能异常、外周血白细胞数偏低者应慎用。 3.对诊断的干扰:甲巯咪唑可使凝血酶原时间延长,并使血清碱性磷酸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和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增高。还可能引起血胆红素及血乳酸脱氢酶升高。 |
阿法骨化醇可以增加肠道钙磷吸收,所以应监测血清中的钙磷水平,尤其是对肾功能不全的患者。在服用阿法骨化醇治疗的过程中,至少每三个月进行一次血浆和尿(24小时收集)钙水平的常规检验。如果在服用期间出现高血钙或高尿钙,应迅速停药直至血钙水平恢复正常(大约需一周时间)。然后可以按末次剂量减半给药。当骨骼愈合的生化指标(如血浆中碱性磷酸酯酶水平趋向正常)时,如不适当地减少阿法迪三的用量,则可能发生高血钙症,一旦出现高血钙症就应立即中止钙的补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