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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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1ml含托吡卡胺和盐酸去氧肾上腺素各5mg。 |
天冬、麦冬、玄参、山银花、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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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参天制药(中国)有限公司 |
延安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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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J20180051 |
国药准字Z610202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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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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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详见说明书。 |
口服。一次2袋,一日1~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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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偶见眼局部刺激症状,亦可使开角型青光眼患者眼压暂时轻度升高。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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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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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诊断及治疗为目的的散瞳和调节麻痹。 |
滋阴清热,解毒消肿。用于阴虚火旺所致的口腔炎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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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有眼压升高因素的前房角狭窄、浅前房者慎用,必要时测量眼压或用缩瞳药。 2.高血压、动脉硬化、冠状动脉供血不足、糖尿病、甲状腺机能亢进者慎用。 3.出现过敏症状或眼压升高应停用。 4.本品滴眼有作用强、起效快、持续时间短的特点,但瞳孔散大后约有5~10小时的畏光及近距离阅读困难的现象。 5.滴眼后应压迫泪囊部2~3分钟,以防经鼻粘膜吸收过多引发全身不良反应。 6.溶液变色或有沉淀时勿再使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3.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4.糖尿病患者及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儿童、年老体弱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脾虚大便溏者慎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