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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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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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珠海联邦制药股份有限公司中山分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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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国药准字H200403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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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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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滴眼,1次1滴,1日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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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过敏症:有时可能会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d等,出现上述症状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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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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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干眼症、角膜上皮机械性损伤。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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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勿与污物接触,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