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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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为复方制剂,每克含丁香罗勒油适量(相当于丁香酚7毫克),硼砂25毫克。辅料为:甘油、羧甲基纤维素钠碳酸钙、碳酸钙、香基、糖精钠、十二醇硫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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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丹东康宁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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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国药准字H1088003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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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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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将乳膏涂抹于患处,一次1克(长约1~1.5公分),一日3~4次。在患处滞留3~5分钟后用清水漱口洗去。也可将乳膏挤于牙刷上刷牙。睡前使用效果较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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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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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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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有消炎止痛作用。用于牙龈炎、牙周炎、牙龈红肿、口腔炎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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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所含丁香罗勒油、硼砂对口腔常见致病细菌有较好的抑菌作用,包括金黄色葡萄球菌、大肠杆菌、变形链球菌,以及多种厌氧菌和产黑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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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1.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2.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3.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4. 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5. 如使用后症状未缓解,应及时就医。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