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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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桔梗、熟大黄、天花粉、石膏、麦冬、玄参、栀子、蒺藜、蝉蜕、甘草、陈皮、菊花、车前子、当归、黄芩、赤芍、黄连、枳壳、薄荷脑、连翘、荆芥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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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长春海外制药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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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83132 |
国药准字Z2202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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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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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一般一次1滴,一天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 |
口服,一次4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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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至批准时为止的调查以及使用结果调查的共计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其余详见说明书。 |
使用该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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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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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干燥综合征(sjogren's 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征(Stevens-Johnson syndrome)、干眼综合征(dryeye sydrome)等内因性疾病; 手术后、药物性、外伤、佩戴隐形眼镜等外因疾患。 |
清热散风,明目止痛。用于暴发火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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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给药途径:只可做滴眼用。 2.给药时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 3.每支开启使用一次后不可再用。 |
使用该类药品可能引起轻微的胃肠道不适,如恶心、腹泻等。个别人可能出现过敏反应,如皮疹、瘙痒。若出现严重不良反应,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