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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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马兰草,铁筷子,石吊兰,蓝布正,木芙蓉叶,紫苏叶,荆芥等。 |
黄芪、白术、山药、大枣、山楂、莲子、枸杞子、陈皮、珍珠层粉、甘草、蜂蜜、9o米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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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贵州百灵企业集团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广西欢宝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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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25480 |
国药准字B2002039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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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益气健脾。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厌食症,消化不良,并促进儿童对钙的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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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20毫升,一日3次。 |
口服,一次10毫升,一日2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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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糖尿病患者禁用。 |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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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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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寒解表,宣肺止咳。用于风寒感冒引起的头痛,畏寒,发热,流涕,咳嗽。 |
益气健脾。用于脾胃虚弱所致的小儿厌食症,消化不良,并促进儿童对钙的吸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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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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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3.风热感冒者不适用,其表现为发热明显,微恶风,有汗,口渴,鼻流浊涕,咽喉肿痛,咳吐黄痰。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本品久置后会有少量沉淀,摇匀后使用。6.儿童、年老体弱者、孕妇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7.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忌食生冷油腻及不易消化食品。2.婴幼儿及糖尿病患儿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3.感冒时不宜服用。4.长期厌食,体弱消瘦者,应去医院就诊。5.服药7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