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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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人工牛黄、琥珀、蒲公英、珍珠、猪胆膏、板蓝根、朱砂、雄黄、连翘、冰片、金银花、甘草、黄连、石决明、天花粉、郁金、地黄、赭石、黄芩、石膏、钩藤、大黄、磁石(煅)、玄参、栀子、葛根、麦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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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大连美罗中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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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3 |
国药准字Z210214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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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燥,对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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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次3~6片,一日3次。小儿酌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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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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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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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清热解毒,镇静安神,息风止痛。用于外感热病,高热神昏,惊风抽搐,肝阳眩晕,耳鸣头痛,心烦不寐及癫痫狂燥,对精神分裂症有一定的抗复发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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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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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过敏体质者慎用;3.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4.服用期间若出现不适,应立即停药并咨询医生;5.儿童应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