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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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熟地黄、山茱萸(制)、山药、牡丹皮、茯苓、泽泻、知母、黄柏 |
溴吡斯的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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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上海中西三维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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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003 |
国药准字H3102086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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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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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8丸,一日2次。 |
口服。一般成人为60~120mg(1~2片),每3~4小时口服一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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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常见的有腹泻、恶心、呕吐、胃痉挛、汗及唾液增多等。较少见的有尿频、缩瞳。2、接受大剂量治疗的重症肌无力病人,常出现精神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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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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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肝肾阴亏的眩晕、耳鸣、目涩畏光、视物昏花。 |
用于重症肌无力,手术后功能性肠胀气及尿潴留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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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为可逆性的抗胆碱酯酶药,能抑制胆碱酯酶的活性,使胆碱能神经末梢释放的乙酰胆碱破坏减少,突触间隙中乙酰胆碱积聚,出现毒覃碱样(M)和烟碱样(N)胆碱受体兴奋作用。此外,对运动终板上的烟碱样胆碱受体(N2受体)有直接兴奋作用,并能促进运动神经末梢释放乙酰胆碱,从而提高胃肠道、支气管平滑肌和全身骨骼肌的肌张力,作用虽较溴化新斯的明弱但维持时间较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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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不易消化食物。2.感冒发烧病人不宜服用。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服药4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心律失常、房室传导阻滞、术后肺不张或肺炎及孕妇慎用。2.本品吸收、代谢、排泄存在明显的个体差异,其药量和用药时间应根据服药后效应而定。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