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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脉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

处方药 医保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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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脉注射液

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生脉注射液
生脉注射液
复方环磷酰胺片
复方环磷酰胺片
主要成分

人参、麦冬、五味子。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环磷酰胺(C7H15Cl2N2O2P•H2O)50mg,人参茎叶总皂苷50mg。

生产企业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天津金世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Z31020219

国药准字H12021006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用法用量

肌内注射:一次2-4ml,一日1-2次。静脉滴注;一次20-60ml,用5%葡萄糖注射液250-500ml稀释后使用,或遵医嘱。本品大剂量高浓度对心脏表现先抑制后兴奋作用。故用药宜慢,并适量稀释。因含皂甙及挥发油,最好不与其他药合用。

口服。成人常用量,一次1片,一日3~4次。

副作用

对本品有过敏或严重不良反应病史者禁用。

骨髓抑制为最常见的毒性,白细胞往往在给药后10~14天最低,多在第21天恢复正常,血小板减少比其他烷化剂少见;常见的副反应还有恶心、呕吐。严重程度与剂量有关。 环磷酰胺的代谢产物可产生严重的出血性膀胱炎,大量补充液体可避免。本品也可致膀胱纤维化。 当大剂量环磷酰胺(按体重50mg/kg)与大量液体同时给予时,可产生水中毒,可同时给予呋塞米以防止。 环磷酰胺可引起生殖系统毒性,如停经或精子缺乏,妊娠初期给药可致畸胎。 长期给予环磷酰胺可产生继发性肿瘤。 用于白血病或淋巴瘤治疗时,易发生高尿酸血症及尿酸性肾病。 少见的副作用有发热、过敏、皮肤及指甲色素沉着、粘膜溃疡、谷丙转氨酶升高、荨麻疹、口咽部感觉异常或视力模糊。

禁忌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用药特别在妊娠初期的三个月,由于环磷酰胺有致突变或畸胎作用,可造成胎儿死亡或先天性畸形。本品在乳汁中排出,在开始用复方环磷胺片治疗时必须终止哺乳。儿童用药:本品进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本品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成分

益气养阴,止渴固脱,敛汗生脉。用于气虚津亏,气阴两伤之心胸绞痛,头晕心悸,脉虚无力,汗多口渴,喘急欲脱,舌红少津,脉虚软或弦细数等症。主要用于心绞痛、失血性、感染性休克、心律失常、心肌炎、低血压等病证。

适用于恶性淋巴瘤、多发性骨髓瘤、淋巴细胞白血病、神母细胞瘤、卵巢癌、乳癌以及各种肉瘤及肺癌等。

药理作用

过敏性皮疹:例如某患者因患二尖瓣狭窄,二尖瓣轻度脱垂,室性早搏而用生脉注射液治疗时,患者从手指开始至双手、颈、面部皮肤出现米粒大小的红色斑丘疹,表面有小水泡。患者嘴唇、喉头黏膜轻度水肿。经医生立即给予500毫升葡萄糖注射液加地塞米松静滴,肌肉注射苯海拉明和维丁胶性钙,并口服大量维生素C治疗3天后,皮疹完全消退。腰背剧痛:例如一女患者因头昏、乏力、失眠、心悸,给予生脉注射液静脉缓缓推注。当推注约20毫升时,患者突感腰背疼痛,继续推药,疼痛加剧,即停止推药,约两分钟后疼痛好转,休息片刻后疼痛消失。再推注5毫升,上述情况再次出现。腹胀:有些冠心病患者,静脉输入生脉注射液80~100毫升后出现腹胀,减量至60毫升仍腹胀难忍,减量至40毫升腹胀才消失。

注意事项

1、医护人员应在用药前仔细询问患者的过敏史,对使用该药品曾发生过不良反应的患者、过敏体质的患者(包括对其他药品易产生过敏反应的患者)禁用。 2、临床使用应辨证用药,严格按照药品说明书规定的功能主治使用,禁止超功能主治用药。 3、本品应单独使用,禁忌与其他药品混合配合使用。谨慎联合用药,如确需联合使用其他药品时,应谨慎考虑与本品的间隔时间以及药品相互作用等问题。。 4、医护人员应严格按照说明书规定用量用药,不得超剂量、高浓度应用;儿童、老人应按年龄或体质情况酌情减量;本品稀释前温度应达到室温并现配现用。 5、本品是纯中药制剂,保存不当可能影晌产品质量。本品使用前 生脉注射液 必须对光检查,如发现药液出现混浊、沉淀或瓶身有漏气、裂纹等现象时不得使用。如经5%葡萄糖注射液稀释后,出现混浊亦不得使用。 6、严格控制滴速,一般控制在40~50滴/分,耐受者方可逐步提高滴速,不宜超过60滴/分。 7、加强用药监护。用药过程中,应密切观察用药反应,特别是开始30分钟。发现异常,立即停药,采用积极救治措施。 8、对老人、儿童、肝肾功能异常患者等特殊人群和初次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慎重使用,加强监测。对长期使用的在每疗程间要有一定的时间间隔。

1.下列情况应慎用:骨髓抑制、有痛风病史、肝功能损害、感染、肾功能损害、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有泌尿素结石史、以前曾接受过化疗或放射治疗。 2.用药期间须定期检查白细胞计数及分类、血小板计数,肾功能(尿素氮 肌酐消除率),肝功能(血清胆红素、谷丙转氨酶)及血清尿酸水平。 3.肾功能损害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4.白血病、淋巴瘤病人出现尿酸性肾病时,可采用以下的方法预防,大量补液、碱化尿液及(或)给予别嘌醇。 5.当肿瘤细胞浸润骨髓或以往的化疗或放射治疗引起严重骨髓抑制,环磷酰胺的剂量应减少至治疗量的1/2~1/3。 6.如有明显的白细胞减少(特别是粒细胞减少)或血小板减少,应停用本品。 7.对诊断的干扰:本品可使血清胆碱酯酶减少,血及尿中尿酸水平增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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