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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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密蒙花、蒺藜(盐炒)、菊花、木贼、蛇蜕、蝉蜕、荆芥穗、蔓荆子、薄荷、当归、川芎、黄连、地骨皮、花椒、楮实子、天花粉、甘草。辅料为赋形剂蜂蜜。 |
磁石(煅)、熟地黄、山药、山茱萸(制)、泽泻、茯苓、牡丹皮、竹叶柴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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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和黄药业有限公司 |
兰州佛慈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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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1020214 |
国药准字Z620206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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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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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6-9克,一日2次;或遵医嘱。 |
口服,一次8丸,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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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孕妇禁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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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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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散风明目,消障退翳。用于目翳外障,视物不清,隐痛流泪。 |
滋肾平肝。用于肝肾阴虚的耳鸣耳聋,头晕目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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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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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忌烟、酒、辛辣刺激食物,忌鱼虾腥物。 2.对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慎用,老年患者用量酌减。 3.用药后3天症状无改善或药后症状加重者应到医院就诊。 4.儿童应到医院就诊并在医生指导下服用。 5.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 6.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7.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8.如正在服用其他药物,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突发耳鸣耳聋者禁用。本药只用于肝肾阴虚证之听力逐渐减退,耳鸣如蝉声者,凡属外耳、中耳病变而出现的耳鸣,如外耳道异物等,应去医院就诊。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慎用。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服用。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如正在服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