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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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阿立哌唑。 |
丹参、熟地黄、生地黄、女贞子(制)、旱莲草、珍珠母(煅)、石菖蒲、首乌藤、合欢皮、五味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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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上海上药中西制药有限公司 |
河南圣光集团三恩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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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1507 |
国药准字Z4102034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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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心悸失眠、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倦怠无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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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成人:1.口服,每日一次。起始剂最为10mg,用药2周后,可根据个体的疗效和耐受性情况,逐渐增加剂量,最大可增至30mg,此后,可维持此剂量不变。每日最大剂量不应超过30mg。2.由使用其它抗精神病药改用本品者:某些患者可以立即停止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而另一些患者开始使用时,应渐停原先使用的抗精神病药。同时服用抗精神病药的时间应最短。 |
口服。一次4~6片,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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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已知对本品过敏的患者禁用。 |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脾肾阳虚和脾胃虚寒、大便稀溏者禁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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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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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哺乳期妇女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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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2.在精神分裂症患者的短期(4周和6周)对照试验中确立了阿立哌唑治疗精神分裂症的疗效。选择阿立哌唑用于长期治疗的医生应定期重新评估该药对个别患者的长期疗效。 |
心悸失眠、多梦易醒、头晕耳鸣、倦怠无力、食欲不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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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尽管报道的下列不良事件发生在临床研究期间,但并不一定是由阿立哌唑引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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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与其他抗精神病药一样,1.应慎用于心血管疾病(心肌梗塞、缺血性心脏病、心脏衰竭或传导异常病史)患者、脑血管疾病患者或诱发低血压的情况(脱水、血容量过低和降压药治疗)。2.应慎用于有癫痫病史或癫痫阈值较低的情况(如:阿尔茨海默氏病性痴呆)。3.应警告患者小心驾驶汽车。4.应慎用于有吸入性肺炎风险性的患者。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感冒发热病人不宜服用; 3.本品宜饭前服用; 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不宜长期服用,服药2周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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