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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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布洛芬。 |
本品每瓶含主要成份硝酸毛果芸香碱50毫克。辅料为:依地酸二钠、硼酸、氢氧化钠、羟苯乙酯(0.0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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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强生制药有限公司 |
津药永光(河北)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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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19991012 |
国药准字H200132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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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闭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虹膜炎、睫状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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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需要时每6~8小时可重复使用,每24小时不超过4次,5~10mg/kg/次。或参照年龄、体重剂量表,用滴管量取。使用前请摇匀使用后请清洗滴管。 |
成人及儿童滴眼,每次1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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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本品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药有过敏反应者禁用。2.活动期消化道溃疡者禁用。 |
使用后可能出现眼部不适、刺激感、头痛、视力模糊等副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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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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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婴幼儿的退热,缓解由于感冒、流感等引起的轻度头痛、咽痛及牙痛等。 |
开角型青光眼、原发性闭角型青光眼、继发性闭角型青光眼、高眼压症、虹膜炎、睫状体炎。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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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耐受性良好,副作用低。一般为轻度的胃肠道不适,偶有皮疹和耳鸣、头痛及氨基转移酶升高等,也有引起胃肠道出血而加重溃疡的报道。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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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6个月以下婴幼儿应遵医嘱。2.将本品和其他所有药物置于远离儿童接触的地方。3.服用剂量不应超过推荐剂量,否则可能引起头痛、呕吐、倦怠、低血压及皮疹等。过量服用应立即请医生诊治。4.有消化道溃疡病史患儿,肾功能不全患者、心功能不全及高血压患儿慎用。5.有支气管哮喘病患儿,请在医生指导下使用。6.合并抗凝治疗的患儿,服药的最初几日应随时监测其凝血酶原时间。7.连续用药三天以上发热或疼痛仍未缓解需请医生诊治。8.除非有医生的指导,在使用本药期间,勿再使用含布洛芬或其他的解热镇痛药物。9.由于持续的呕吐、腹泻或液体摄入不足而出现明显的脱水需就医,以纠正水及电解质平衡。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
成人及儿童滴眼,每次1滴,每日34次,或遵医嘱。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