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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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本品为复方制剂,主要成分为:门冬氨酸钾和门冬氨酸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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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Gedeon Richter Plc.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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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33 |
注册证号H201305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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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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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0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0~20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餐后服用,常规用量为每次1-2片,每日3次;根据具体情况剂量可增加至每次3片,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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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或以前曾用某一血管紧张紊转换酶抑制剂治疗而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的病人,以及有遗传性或自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用本品。 |
大剂量可能引致腹泻。尚可见食欲不振、恶心、呕吐、腹泻等胃肠道反,停药后即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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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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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老年患者使用本品时,剂量不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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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电解质补充药。可用于低钾血症、洋地黄中毒引起的心律失常(主要是室性心律失常)以及心肌炎后遗症、充血性心力衰竭、心肌梗塞的辅肋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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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皮疹、面红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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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
1. 高钾血症、高镁血症患者禁用;2. 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服用期间定期监测血钾、血镁水平;5. 与保钾利尿药合用时需注意钾摄入过量风险。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