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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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马来酸依那普利。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1-二苯甲基-4-(3-苯基-乙-丙烯基)-哌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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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新亚药业闵行有限公司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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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3533 |
国药准字H3202406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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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本品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恢复期、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近年来有关文献报道,本品可用于慢性荨麻疹,老年性皮肤瘙痒等过敏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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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开始剂量为每日5~10mg,分1~2次口服,肾功能严重受损病人(肌酐清除率低于30ml/min)为每日2.5mg。根据血压水平,可逐渐增加剂量,一般有效剂量为每日10~20mg。每日最大剂量一般不宜超过40mg。可与其他降压药特别是利尿剂合用,降压作用明显增强,但不宜与潴钾利尿剂合用。 |
口服,每次25~50mg ,每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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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任何成分过敏的病人,或以前曾用某一血管紧张紊转换酶抑制剂治疗而有血管神经性水肿史的病人,以及有遗传性或自发性血管神经性水肿的病人.禁用本品。 |
常见嗜睡、疲惫、某些患者可出现体重增加(一般为一过性)长期服用偶见抑郁和锥体外系反应,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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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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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 1.各期原发性高血压。 2.肾血管性高血压。 3.各级心力衰竭。 对于症状性心衰病人.也适用于:提高生存率:延缓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4.预防症状性心衰:对于无症状性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适用于:延缓症状性心衰的进展:减少因心衰而导致的住院。 5.预防左心室功能不全病人冠状动脉缺血事件.适用于:减少心肌梗塞的发生率:减少不稳定型心绞痛所导致的住院。 |
本品用于脑血栓形成、脑栓塞、脑动脉硬化、脑出血恢复期、蛛网膜下腔出血恢复期、脑外伤后遗症、内耳眩晕症、冠状动脉硬化及由于末梢循环不良引起的疾病等治疗。近年来有关文献报道,本品可用于慢性荨麻疹,老年性皮肤瘙痒等过敏性皮肤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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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可有头昏、头痛、嗜睡、口干、疲劳、上腹不适,恶心、胸闷、咳嗽、皮疹、面红和蛋白尿等。必要时减量。如出现白细胞减少,需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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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个别病人,尤其是在应用利尿剂或血容量减少者,可能会引起血压过度下降,故首次剂量宜从2.5mg开始。 2.定期作白细胞计数、肾功能及血钾测定。 |
1. 避免与酒精同服;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4. 驾驶员和机械操作者慎用;5. 服用后可能出现嗜睡、头晕等不良反应。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