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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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分硝酸咪康唑0.02克 |
本品主要成份为联苯苄唑,其化学名称为:(±)-1-[(4-(1,1’-联苯)-苄基)]-1H-咪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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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上海信谊药厂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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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1021281 |
国药准字H2005198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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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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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于患处。一日1次,2~4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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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局部皮肤刺激、瘙痒、红斑、灼热感,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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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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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
浅表皮肤真菌感染,如:手足癣,体、股癣,花斑癣,皮肤念珠菌病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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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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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接触眼睛和其他黏膜;3. 用药部位如有烧灼感、瘙痒、红肿等不良反应应停药;4. 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