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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处方药 医保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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利福平胶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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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利福平胶囊
利福平胶囊
阿酚咖片
阿酚咖片
主要成分

本品主要成分为利福平,其化学名为3-[[(4-甲基-1-哌嗪基)亚氨基]甲基]-利福霉素。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分为:阿司匹林、对乙酰氨基酚和咖啡因。

生产企业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成都国嘉联合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31021268

国药准字H20031294

说明
作用与功效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用法用量

1抗结核治疗成人:口服,一日0.45g~0.60g,空腹顿服,每日不超过1.2g;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按体重10~20mg/kg,空腹顿服,每日量不超过0.6g。 2脑膜炎奈瑟菌带菌者:成人5mg/kg,每12小时1次,连续2日;1个月以上小儿每日10mg/kg,每12小时1次,连服4次。 3老年患者,口服,按每日10mg/kg,空腹顿服。

用于治疗偏头痛时,成人每日一次,每次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2片。用于治疗感冒和鼻窦炎引起的发热、头痛及缓解轻中度疼痛,如牙痛、关节炎痛、肌肉痛、痛经,成人及十二岁以上青少年每6小时服用一次,每日2片,每日用量不超过8片。

副作用

1.对本品或利福霉素类抗菌药过敏者禁用。 2.肝功能严重不全﹑胆道阻塞者和3个月以内孕妇禁用。

对任何非甾体类解热镇痛药有过敏史者禁用。患有哮喘、胃溃疡、胃灼热、胃部不适、胃痛、胃出血者禁用。

禁忌

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和青少年患水痘和流感后禁用本品,否则可能导致由阿司匹林诱发的Reyes综合征。18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治疗偏头痛时请咨询医生。12岁以下患者服用本品以缓解轻度的持续性隐痛以及头痛、鼻窦炎、感冒、肌肉痛、经前与经期疼痛、牙痛所伴有的疼痛和轻度关节炎痛时请咨询医生。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 老人注意事项: 50岁以后第一次发作偏头痛的患者,服用本品前请咨询医生。

成分

1.本品与其他抗结核药联合用于各种结核病的初治与复治,包括结核性脑膜炎的治疗。

用于缓解感冒或流感引起的发热、头痛、肌肉痛、神经痛、流涕、打喷嚏等。

药理作用

1.消化道反应最为多见,口服本品后可出现厌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等胃肠道反应,发生率为1.7%~4.0%,但均能耐受。 2.肝毒性为本品的主要不良反应,发生率约1%,在疗程最初数周内,少数患者可出现血清氨基转移酶升高﹑肝肿大和黄疸,大多为无症状的血清氨基转移酶一过性升高,在疗程中可自行恢复,老年人﹑酗酒者﹑营养不良﹑原有肝病或其他因素造成肝功能异常者较易发生。 3.变态反应大剂量间歇疗法后偶可出现"流感样症候群",表现为畏寒﹑寒战﹑发热﹑不适﹑呼吸困难﹑头昏﹑嗜睡及肌肉疼痛等,发生频率与剂量大小及间歇时间有明显关系。 4.偶可发生急性溶血或肾功能衰竭,目前认为其产生机制属过敏反应。 5.其他患者服用本品后,大小便﹑唾液﹑痰液﹑泪液等可呈橘红色。 6.偶见白细胞减少﹑凝血酶原时间缩短﹑头痛﹑眩晕﹑视力障碍等。

药理作用:对乙酰氨基酚有解热镇痛作用,解热作用类似阿司匹林,但镇痛作用较弱。对血小板及凝血机制无影响。可能通过抑制中枢神经系统中前列腺素的合成以及阻断痛觉神经末梢的冲动(可能与抑制前列腺素或其它能使痛觉受体敏感的物质,如5-羟色胺、缓激肽等的合成有关)而产生镇痛作用,可能通过作用于下丘脑体温调节中枢产生血管扩张、出汗与散热而起作用,也可能与下丘脑的前列腺素合成受到抑制有关

注意事项

1.酒精中毒、肝功能损害者慎用。 2.对诊断的干扰: (1)可引起直接抗球蛋白试验(Coombs试验)阳性。 (2)干扰血清叶酸浓度测定和血清维生素B12浓度测定结果。 (3)可使磺溴酞钠试验滞留出现假阳性。 (4)可干扰利用分光光度计或颜色改变而进行的各项尿液分析试验的结果。 (5)可使血液尿素氮、血清碱性磷酸酶、血清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血清胆红素及血清尿酸浓度测定结果增高。 3.利福平可致肝功能不全,在原有肝病患者或本品与其他肝毒性药物同服时有伴发黄疸死亡病例的报道,因此原有肝病患者,仅在有明确指征情况下方可慎用,治疗开始前、治疗中严密观察肝功能变化,肝损害一旦出现,立即停药。 4.高胆红素血症系肝细胞性和胆汁潴留的混合型,轻症患者用药中自行消退,重者需停药观察,血胆红素升高也可能是利福平与胆红素竞争排泄的结果,治疗初期2~3个月应严密监测肝功能变化。 5.单用利福平治疗结核病或其他细菌性感染时病原菌可迅速产生耐药性,因此本品必须与其他药物合用。治疗可能需持续6个月~2年,甚至数年。 6.利福平可能引起白细胞和血小板减少,并导致齿龈出血和感染、伤口愈合延迟等。此时应避免拔牙等手术、并注意口腔卫生、刷牙及剔牙均需慎重,直至血象恢复正常。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周围血象。 7.利福平应于餐前l小时或餐后2小时服用,清晨空腹一次服用吸收最好,因进食影响本品吸收。 8.肝功能减退的患者常需减少剂量,每日剂量≤8mg/kg。 9.肾功能减退者不需减量。在肾小球滤过率减低或无尿患者中利福平的血药浓度无显著改变。 10.服药后尿、唾液、汗液等排泄物均可显橘红色。

1.本品请放置在儿童不易接触的地方。2.用于解热服用3日或止痛服用10日仍未见症状缓解或消失,应及时就医。3.饮酒前后不可服本品,因可损伤胃粘膜屏障而致出血。4.本品在推荐剂量含有大约一杯咖啡中的咖啡因。由于过多的咖啡因可导致神经过敏、易激惹、失眠以及偶尔出现心跳过快。5.若出现过敏反应,请立即停药并及时就医。6.若偏头痛不缓解或首次服药后症状加重,应停药并及时就医。7.若出现新的和意料之外的症状时,应停药并及时就医。8.若出现耳鸣或听力丧失,应停药并及时就医。【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尤其是临产前三个月的孕妇或哺乳期妇女请慎用,服用本品前应咨询医生。请仔细阅读说明书并遵医嘱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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