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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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玻璃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氨来呫诺。化学名称:2-氨基-7-(1-甲基乙基)-5-氧-5H-[1]苯并吡喃[2,3-b]吡啶-3-羧酸。分子式:C16H14N2O4分子量:298.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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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浙江尖峰药业有限公司 |
四川省旭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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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950 |
国药准字H2008026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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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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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滴眼,一般一次1滴,1天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用0.1%的制剂,在病症严重等效果不好的情况下,使用0.3%的制剂。 |
挤出适量本品,涂在溃疡表面,用药量以覆盖溃疡面为准。一日4次,最好在餐后和睡前做好口腔卫生后使用。尽可能在溃疡一出现就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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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有时可出现瘙痒感、刺激感、充血、弥漫性表层角膜炎等角膜障碍,如出现上述症状,应立即停止用药。 2.过敏症:偶有发生眼睑炎、眼睑皮肤炎等过敏症状,如过敏,应立即停止用药。 |
瞬时疼痛、用药部位刺激或烧灼感,发生率为1%~2%。 接触性粘膜炎、恶心、腹泻,发生率<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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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动物试验表明,氨来呫诺可见于泌乳大鼠的乳汁中。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慎用,只有在可能的利益大于潜在风险时才可使用。儿童用药:儿童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和有效性不明。老年用药:临床研究中未包括足够数量≥65岁的患者。一般来说,老年人肝、肾、心功能下降,或可能伴有其他疾病或合并使用其他药物。所以,老年人应注意用药剂量,使用前应咨询医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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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干燥综合症(Sjogren'ssyndrome),斯.约二氏综合症(Stevens~Johnsonsyndrome),干眼燥症(dryeye)等内因性疾患及各种外因性疾患(如手术、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所致的角结膜上皮损伤。尤其适用于干燥综合症和斯~约二氏综合症需长期用药的患者。 |
用于治疗免疫系统正常的阿弗他口腔溃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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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 严格按照说明书或医生指导使用;2. 避免接触眼睛其他部位;3. 使用后盖紧瓶盖,防止污染;4. 储存于儿童无法触及的地方;5. 如出现不适或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并咨询医生。 |
1.国外临床研究表明,5%氨来呫诺糊剂可持续使用至溃疡愈合。如用药10天后仍无明显愈合或疼痛减轻,应咨询医生。 2.如不慎入眼,应及时清洗眼部。 3.置于儿童不宜触及处。 4.涂药后如发生皮疹或接触性粘膜炎,立即停药。 5.用药前用柔软干净的布轻压溃疡使其干燥。 6.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