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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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奋乃静。 |
本品主要成份为奥氮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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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黄河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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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4194 |
国药准字H201835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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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可用于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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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给药: 1. 治疗精神分裂症:从小剂量开始,一次2~4mg,一日2~3次。以后每隔1~2日增加6mg,逐渐增至常用治疗剂量一日20~60mg。维持剂量一日10~20mg。 2. 用于止呕:一次2~4mg,一日2~3次。 |
成人 精神分裂症 奥氮平的建议起始剂量为10mg/天。每日一次。躁狂发作 单独用药时起始剂量为每日15mg,合并治疗时每日10mg。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推荐起始剂量为10mg/日。对于使用奥氮平治疗躁狂发作的患者,预防复发的持续治疗剂量同前。对于新发躁狂、混合发作或抑郁发作,应继续奥氮平治疗(需要时剂量适当调整),同时根据临床情况合并辅助药物治疗情感症状。在精神分裂症、躁狂发作和双相情感障碍的预防治疗过程中,可根据个体临床状况不同,在5-20mg/日的范围内相应调整每日剂量。建议仅在适当的临床再评估后方可使用超过推荐起始剂量的药物,且加药间隔不少于24小时。奥氮平给药不用考虑进食因素,食物不影响吸收。停用奥氮平时应逐渐减少剂量。 特殊人群肾脏和/或肝脏功能损害的患者对这类患者应考虑使用较低的起始剂量(5mg)。中度肝功能不全(肝硬变、ChildPugh 分级为A或B级)的患者初始剂量应为5mg,并应慎重加量。吸烟者 相对于吸烟者,非吸烟患者的初始剂量和剂量范围一般无须调整。吸烟会加快奥氮平的代谢,推荐进行临床评价,需要时考虑增加奥氮平的剂量。当有不止一个减缓代谢的因素(女性、年老、非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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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 主要有锥体外系反应,如:震颤、僵直、流涎、运动迟缓、静坐不能、急性肌张力障碍等。长期大量服药可引起迟发性运动障碍。 2. 可引起血浆中泌乳素浓度增加,可能有关的症状为:溢乳、男子女性化乳房、月经失调、闭经。可出现口干、视物模糊、乏力、头晕、心动过速、便秘、出汗等。 3. 少见的不良反应有体位性低血压,粒细胞减少症与中毒性肝损害。偶见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 |
奥氮平不良反应少,很少出现运动障碍。奥氮平的主要不良反应是嗜睡和体重增加。偶见用药初期出现肝脏氨基转移酶ALT和AST的一过性轻度升高,但不伴临床症状。罕见催乳素水平升高,并且绝大多数患者无须停药激素水平即可恢复至正常范围。其它很少见的不良反应有:头晕、便秘、口干、食欲增强、嗜酸性粒细胞增多、外周水肿和体位性低血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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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慎用。哺乳期妇女使用本品期间应停止哺乳。儿童用药:12岁以下儿童用量尚未确定。老年用药:按情况酌减用量,开始使用剂量要小,缓慢加量。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 在妊娠中使用奥氮平对胎儿有潜在风险,在哺乳期使用可能经乳汁分泌,因此孕妇服用奥氮平时必须权衡利弊,哺乳妇女服用奥氮平期间应停止授乳。儿童用药: 在18周岁以下人群中使用奥氮平的有效性和安全性尚未明确。老年用药: 老年患者初始剂量为5mg,在合并有前列腺增生、窄角性青光眼等疾病时应谨慎使用奥氮平(参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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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1. 对幻觉妄想、思维障碍、淡漠木僵及焦虑激动等症状有较好的疗效。用于精神分裂症或其他精神病性障碍。因镇静作用较弱,对血压的影响较小。适用于器质性精神病、老年性精神障碍及儿童攻击性行为障碍。2. 止呕,各种原因所致的呕吐或顽固性呃逆。 |
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躁狂发作,双相情感障碍抑郁发作,奥氮平初始治疗有效的患者,可用于精神分裂症维持治疗和预防双相情感障碍复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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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患有心血管疾病(如心衰、心肌梗死、传导异常)应慎用。 2.出现迟发性运动障碍,应停用所有的抗精神病药。 3.出现过敏性皮疹及恶性综合征应立即停药并进行相应的处理。 4.肝、肾功能不全者应减量。 5.癫痫患者应慎用。 6.应定期检查肝功能与白细胞计数。 7.用药期间不宜驾驶车辆、操作机械或高空作业。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 避免与酒精或其他中枢神经系统抑制剂合用;4. 定期监测血糖、血脂和体重;5. 出现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