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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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塞膦酸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双氯芬酸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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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豪森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广东华南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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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566 |
国药准字H440249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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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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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用药,需至少餐前30分钟直立位服用,一杯(200ml左右)清水送服,服药后30分钟内不宜卧床。用量为一日一次,一次5mg(一片)。 |
口服:1.作为常规剂量,最初每日剂量100mg~150ng(4~6片)。对轻度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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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以下患者禁用。 1、已知对本品过敏者; 2、低钙血症患者; 3、30分钟内难以坚持站立或端坐位者。 |
1.胃肠反应:为最常见的不良反应,约见于10%服药者,主要为胃不适、烧灼感、返酸、纳差、恶心等,停药或对症处理即可消失。其中少数可出现溃疡、出血、穿孔; 2.神经系统表现有头痛、眩晕、嗜睡、兴奋等; 3.引起浮肿、少尿,电解质紊乱等不良反应,轻者停药并相应治疗后可消失; 4.其他少见的有血清转氨酶一过性升高,极个别出现黄疸、皮疹、心律不齐、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等,停药后均可恢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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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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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可通过胎盘。动物试验对胎鼠有毒性,但不致畸。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不宜服用。 儿童用药:请参考用法用量和禁忌。 老年用药:本品可能诱导或加重老年人胃肠道出血、溃疡和穿孔。服用利尿剂或有细胞外液丢失的老年患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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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和预防绝经后妇女的骨质疏松症。 |
用于:1.缓解类风湿关节炎、骨关节炎、脊柱关节病、痛风性关节炎、风湿性关节炎等各种关节炎的关节肿痛症状;2.治疗非关节性的各种软组织风湿性疼痛,如肩痛、腱鞘炎、滑囊炎、肌痛及运动后损伤性疼痛等;3.急性的轻、中度疼痛如:手术后、创伤后、劳损后、痛经、牙痛、头痛等;4.对成 人和儿童的发热有解热作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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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消化系统可引起上消化道紊乱,表现为吞咽困难、食道炎、食道或胃溃疡,还可以引起腹泻、腹痛、恶心、便秘等; 2、其他如流感样综合征、头痛、头晕、皮疹、关节痛等。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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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服药后2小时内,避免食用高钙食品(例如牛奶或奶制品)以及服用补钙剂或含铝、镁等的抗酸药物。 2、不宜与阿司匹林或非甾体抗炎药同服。 3、重度肾功能损害者慎用本品。 4、饮食中钙、维生素D摄入不足者,应加服这些药品。 5、勿嚼碎或吸吮本品。 |
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