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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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延胡索(醋制)、白芷。辅料为淀粉。  | 
                        
                             金银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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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四川泰乐制药有限公司  | 
                        
                             湖北午时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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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44416  | 
                        
                             SC1064209820005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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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痱毒,暑热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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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4-6粒,一日3次。  | 
                        
                             口服,一次60-120毫升,一日2-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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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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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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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理气,活血,止痛。用于行经腹痛,胃痛,胁痛,头痛。  | 
                        
                             清热解毒。用于小儿痱毒,暑热口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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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忌食生冷食物。2.本品不宜用于虚证痛经,其表现为经期或经后小腹隐痛喜按,月经质稀或色淡,伴有头晕目花,心悸气短等症者。3.服药中如出现皮疹,胸闷,憋气等过敏症状,应停药去医院就诊。4.重度痛经者或服药后痛经不减轻,应去医院就诊。5.痛经并伴有其他妇科疾病者,应去医院就诊。6.按照用法用量服用。7.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8.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服药时饮食宜清淡。2.服用本药时,不宜同时服滋补性中成药。3.脾虚大便溏者慎服。4.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婴幼儿、孕妇及年老虚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6.开盖后,尽快服用。7.服用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其他严重症状时应停药,并去医院就诊。8.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9.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10.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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