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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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西他滨。 化学名称:4-氨基-1-(2-脱氧-β-D-赤式-呋喃核糖)-1,3,5-三嗪-2(1H)-酮 分子式:C8H12N4O4 分子量:228.21 辅料:磷酸二氢钾、氢氧化钠。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吉非替尼。辅料:乳糖、微晶纤维素、交联羧甲基纤维素钠、十二烷基硫酸钠、聚乙烯吡咯烷酮K29/32、硬脂酸镁、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薄膜包衣预混剂(胃溶型)组成为:聚乙烯醇、聚乙二醇、二氧化钛、黄氧化铁、红氧化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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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湖南科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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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67 |
国药准字H2019336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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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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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首次给药周期 本品推荐剂量为15mg/m2。连续静脉输注3小时以上,每8小时一次,连续3天.患者可预先使用常规止吐药 后续给药周期 每6周重复一个周期.推荐至少重复4个周期。然而,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以治疗4个周期以上.如果患者能继续获益可以持续用药 依据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值进行的剂量调整或延迟给药 如果经过前一个周期的本品治疗血液学恢复(ANC≥l,000/μL,血小,50,000≥/μL)需要超过6周,则下一周期的治疗应延迟,且剂量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暂时性的调整 ?恢复时间超过6周,但少,8周-本品给药应延迟2周且重新开始治疗剂量减少到11mg/m2每8小时一次(33mg/m2/天,99mg/m2/周期) ?恢复时间超过8周但少于10周-患者应进行疾病进展的评估(通过骨髓穿刺评估)如未出现进展本品给药应延迟2周以上重新开始时剂量应减少到11mg/m2,,8小时一次(33mg/m2/天,99mg/m2/周期)然后在接下来的周期中,根据临床情况维持或增加剂量 如果出现以下任一非血液学毒性,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毒性恢复:1)血清肌酊≥2mg/:2dL:2)SGPT,总胆红素,2倍ULN;3)活动性或未控制的感染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剂量通常和成年人相同,出现毒性按照一般人群的原则进行剂量调整 |
吉非替尼的推荐剂量为250mg(1片),一日1次,口服,空腹或与食物同服。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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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地西他滨过敏的患者 |
安全性特征概述:来自ISELINTEREST和IPASS三项平期临床试验(包括2462例接受吉非巷尼250mg每日一次单药治疗的患者)的汇总数据集中,最常见(发生率20%以上)的药物不良反应(ADRs)为腹泻和皮肤反应(包括皮疹、痤疮、皮肤干燥和瘙痒),一般见于服药后的第一个月内,通常是可逆性的。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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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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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期使用: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妊娠期女性的资料。在器官发生期给予可产生母体毒性剂量的吉非替尼:在大鼠中可观察到成骨不全的发生率升高,在家免中可观察到胎儿体重下降。在大鼠中未观察到畸型,仅在产生严重母体毒性的剂量下可在家免中观察到畸型。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要劝告育龄女性避免妊娠。哺乳期使用在接受吉非替尼治疗期间,应建议哺乳母亲停止母乳喂养。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哺乳期女性的资料。尚不知吉非替尼或其代谢产物是否会分泌入人乳,但当给予哺乳大鼠口服5mg/kg吉非替尼(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2倍),吉非替尼及某些代谢产物广泛分泌入乳汁。在大鼠妊娠及分娩期间给予吉非替尼20mg/kg/天(按体表面积计为临床用药剂量的0.7倍)的剂量,可减少幼鼠的存活率。儿童用药:目前尚无吉非替尼用于18岁以下儿童或青少年患者安全性与疗效的资料,故不推荐使用。老年用药:临床试验中在65岁及以上患者和65岁以下患者间未观察到整体安全性差异。尚无充足信息评估年龄较大和较小患者间的有效性差异。无需根据患者年龄调整剂量。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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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
本品单药适用于具有表皮生长因子受体(EGFR)基因敏感突变的局部晚期或转移性非小细胞肺癌(NSCLC)患者的治疗(见【注意事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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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虚弱,发热,恶心,咳嗽,淤点,便秘,腹泻,高血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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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会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须进行全血和血小板计数以监测反应和毒性,保证在每个给药周期前至少达到最低限。在第一个周期按推荐剂量给药后,随后的周期中给药剂量应按照“用法用量”中所述进行调整。医生应当考虑早期应用生长因子和/或抗微生物药,以防治感染。 在用药的第一或第二个周期较常出现骨髓抑制和中性粒细胞减少,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基础疾病MDS的病情进展。 尚缺乏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数据,因此这类人群应慎用。虽然代谢广泛,但细胞色素P酶系统并不参与代谢。临床试验中本品不用于血靖肌酐>2.mg/dL,转氨酶超过正常,2倍,或血清胆红素>1.5mg/dL的患者 |
1. 服药期间避免同时使用CYP3A4强抑制剂或诱导剂;2. 监测肝功能;3.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4. 避免与食物同服;5. 出现严重皮疹或肝功能异常时需停药。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