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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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地西他滨。 化学名称:4-氨基-1-(2-脱氧-β-D-赤式-呋喃核糖)-1,3,5-三嗪-2(1H)-酮 分子式:C8H12N4O4 分子量:228.21 辅料:磷酸二氢钾、氢氧化钠。 |
盐酸洛哌丁胺。化学名:盐酸洛哌丁胺分子式:C29H33O2NCl 分子量:463.0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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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正大天晴药业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
西安杨森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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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20067 |
国药准字H1091008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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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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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首次给药周期 本品推荐剂量为15mg/m2。连续静脉输注3小时以上,每8小时一次,连续3天.患者可预先使用常规止吐药 后续给药周期 每6周重复一个周期.推荐至少重复4个周期。然而,获得完全缓解或部分缓解的患者可以治疗4个周期以上.如果患者能继续获益可以持续用药 依据血液学实验室检查值进行的剂量调整或延迟给药 如果经过前一个周期的本品治疗血液学恢复(ANC≥l,000/μL,血小,50,000≥/μL)需要超过6周,则下一周期的治疗应延迟,且剂量应按以下原则进行暂时性的调整 ?恢复时间超过6周,但少,8周-本品给药应延迟2周且重新开始治疗剂量减少到11mg/m2每8小时一次(33mg/m2/天,99mg/m2/周期) ?恢复时间超过8周但少于10周-患者应进行疾病进展的评估(通过骨髓穿刺评估)如未出现进展本品给药应延迟2周以上重新开始时剂量应减少到11mg/m2,,8小时一次(33mg/m2/天,99mg/m2/周期)然后在接下来的周期中,根据临床情况维持或增加剂量 如果出现以下任一非血液学毒性,暂停本品治疗直至毒性恢复:1)血清肌酊≥2mg/:2dL:2)SGPT,总胆红素,2倍ULN;3)活动性或未控制的感染 老年患者用药:老年患者剂量通常和成年人相同,出现毒性按照一般人群的原则进行剂量调整 |
本品适用于成人和5岁以上的儿童。 -急性腹泻:起始剂量,成人2粒。5岁以上儿童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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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禁用于已知对地西他滨过敏的患者 |
不良反应轻,可出现过敏如皮疹等,消化道症状如口干、腹胀、食欲不振、胃肠痉挛、恶心、呕吐、便秘,以及头晕、头痛、乏力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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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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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用药: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儿童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本品。盐酸洛哌丁胺禁用于2岁以下的婴幼儿,5岁以下的儿童不宜使用盐酸洛哌丁胺胶囊剂治疗。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虽然本品无致畸作用和胚胎毒性,但孕妇,尤其是在妊娠的前三个月内的孕妇,仍应权衡利弊使用。本品可少量分泌于母乳中,因此哺乳期妇女不宜使用本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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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IPSS评分系统中中危-2和高危的初治。复治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MDS)患者。包括原发性和继发性的MDS。按照FAB分型所有的亚型: 难治性贫血,难治性贫血伴环形铁粒幼细胞增多,难治性贫血伴原始细胞过多,难治性贫血,伴有原始细胞增多-转变型,慢性粒-单核细胞白血病。 |
止泻药。用于控制急、慢性腹泻的症状。用于回肠造瘘术病人可减少排便量及次数,增加大便稠硬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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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中性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贫血,虚弱,发热,恶心,咳嗽,淤点,便秘,腹泻,高血糖 |
1.药理学本品为阿 片受体激动剂,通过激动肠壁的μ-阿 片受体和阻止乙酰胆碱和前列腺素的释放,拮抗平滑肌收缩,而减少肠蠕动和分泌,延长肠内容物的滞留时间。本品可增加肛门括约肌的张力,因此可抑制大便失禁和便急。本品具有与肠壁的高亲和力和明显的首过效应,因此几乎不进入全身血液循环。 2.毒理学对犬进行12个月和对大鼠进行18个月的洛哌丁胺长期毒理学研究显示,在剂量增至5mg/kg/day(3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和40mg/kg/day(240倍于人体最大用量)时分别出现一些体重增量减少和食物消耗量增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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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在本品治疗过程中,会发生中性粒细胞减少症和血小板减少症,须进行全血和血小板计数以监测反应和毒性,保证在每个给药周期前至少达到最低限。在第一个周期按推荐剂量给药后,随后的周期中给药剂量应按照“用法用量”中所述进行调整。医生应当考虑早期应用生长因子和/或抗微生物药,以防治感染。 在用药的第一或第二个周期较常出现骨髓抑制和中性粒细胞减少,但并不一定意味着基础疾病MDS的病情进展。 尚缺乏肝肾功能不全患者使用本品的数据,因此这类人群应慎用。虽然代谢广泛,但细胞色素P酶系统并不参与代谢。临床试验中本品不用于血靖肌酐>2.mg/dL,转氨酶超过正常,2倍,或血清胆红素>1.5mg/dL的患者 |
腹泻患者,尤其是儿童,经常发生水和电解质丢失,补充水和电解质是最重要的治疗措施。对于急性腹泻,如服用本品48小时后,临床症状无改善,应停用本品,建议咨询医生。艾滋病患者使用本品治疗腹泻时,如出现腹胀的早期症状应停止本品的治疗。曾有个别艾滋病患者使用盐酸洛哌丁胺治疗病毒及细菌引起的传染性结肠炎而出现中毒性巨结肠的报道。虽然尚无本品在肝功能障碍患者体内的药代动力学资料,但由于本品有较高的首过代谢特性,肝功能障碍可能导致药物相对过量,应注意中枢神经系统毒性反应症状。由于本品的大部分可以代谢,代谢产物和原形药物经粪便排泄因此肾病患者不需进行剂量调整。本品治疗腹泻时,可能出现乏力、头晕或困倦的症状。因此在驾驶和操作机器时,应予以注意。请置于儿童不易拿到处。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