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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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中连甘油三酸配、囊材(胶囊用明胶、山梨醇、黄氧化铁、纯化水)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卡替洛尔。化学名称为:5-【3-【(1,1-二甲基乙基)氨基】-2-羟丙氧基】-3,4-二氢一2(1H)喹诺酮盐酸盐。分子式:C16H24N203.HCI 分子量:328.8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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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正大天晴制药有限公司 |
中国大冢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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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233802 |
国药准字H109501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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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的治疗。 |
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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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与食物和水同服,胶囊整粒春服,不要拆分或咀。医生和患者应定期评估是否需要继续治疗。 |
滴眼,一次1滴,一日2次。滴于结膜囊内,滴后用手指压迫内眦角泪囊部3~5分钟。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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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本品中任何成份过敏者禁用。 禁用于已知或疑似机械性消化道梗阻患者。 |
1.1/4的患者出现暂时性眼烧灼、眼刺痛及流泪、结膜充血水肿。2.一些患者出现下列不良反应:视物模糊、畏光、上睑下垂、结膜炎、角膜着色及中度角膜麻醉。3.长期连续用于无晶体眼或有眼底疾患者时,偶在眼底黄斑部出现浮肿、混浊,故需定期测定视力,进行眼底检查。4.一些患者出现心率减慢及血压下降。5.偶见下列不良反应:心率失常、心悸、呼吸困难、无力、头痛、头晕、失眠、鼻窦炎。6.应用该品还有以下非常罕见不良反应:(1)全身症状:头痛。(2)心血管系统:心率失常,晕厥,心传导阻滞,脑血管意外,脑缺血,心衰,心悸。(3)消化系统:恶心。(4)神经系统:抑郁。(5)皮肤:过敏反应,包括局部和全身疹,脱发。(6)呼吸系统:支气管痉挛,呼吸衰竭。(7)内分泌系统:掩盖糖尿病患者应用胰岛素或降糖药后的低血糖症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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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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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成人慢性特发性便秘的治疗。 |
青光眼,高眼压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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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恶心、腹泻、晕厥和低血压、呼吸困难 |
1.盐酸卡替洛尔为非选择性β-肾上腺受体阻断剂,对β1和β2受体均有阻断作用。盐酸卡替洛尔具有极小或不具有局麻作用。2.卡替洛尔与其他β受体阻断剂的主要区别在于它具有内在拟交感活性。3.药品为,对高眼压和正常眼压患者均有降眼压作用,可使眼压下降22~25%。4.卡替洛尔的主要代谢产物8-羟基-卡替洛尔是一种眼部β受体阻断剂,也有降眼压作用,它可能与卡替洛尔降眼压作用持续时间较长有关。5.该品的降眼压机制主要是减少房水生成,药品对房水经葡萄膜巩膜外流、房水流出易度及巩膜上静脉压无影响。非临床毒理研究:致癌性:动物实验显示对大鼠和小鼠大量口服盐酸卡替洛尔连续2年不产生致癌毒性。致突变性:体内外动物实验未显示盐酸卡替洛尔有致突变活性。生殖毒性:动物实验显示大剂量口服盐酸卡替洛尔,对雄、雌性大鼠及小鼠的生殖功能均无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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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恶心:服用本品患者可能会出现恶心。本品与食物同股可能会减轻恶心症状(见[不良反应)。 腹泻:严重腹泻患者应避免使用本品。思者应意识到治疗期间可能会发生腹泻。如果发生严 重腹泻应指导患者中止服用本品并告知医师(见[不良反应】) 晕厥和低血压;本品在上市后有出现晕厥和低血压报道,这些不良反应有少数导致住院治 疗。大多数病例发生在每日2次,每次服用24ug的患者中,有些病例发生在服用首剂或后续剂量 后一小时内。一些患者在发生不良反应前伴有腹泻或呕吐。晕厥和低血压通常在停药后或下一 次给药前消退,但已报道在后续的给药中有复发。一些病例报告同时使用已知的降低血压的药 物,这可能增加发生晕厥或任血压的风险。患者在治疗过程中应注意晕厥和低血压的风险,且 其他不良反应可能会增加这种风险,如腹泻或呕吐。 呼吸困难:临床试验中,采用本品治疗的CIC,OIC和IBS-C组人群呼吸困难发生率分别为3%<1%安慰剂治疗组分别为0%和<1%上市后有报道每日两次,每次24g 服用本品出现呼吸困难。一些患者由于呼吸困难而停止治疗。这些事件通常被描述为感觉胸闷 并且难以吸气,通常在服用首剂后30至60分钟内急性发作。通常在股药后数小时内症状消失, 但是在后续的服药中屡有豆发报道。患者发生呼吸困难时应告知医师。肠梗阻:在提示具有机械性消化道梗阻症状的黑者中,开始本品治疗前应进行充分评估确认无梗阻。 |
1.本品慎用于已知是全身β-肾上腺能阻滞剂禁忌症的患者,包括异常心动过缓,I度以上房室传导阻滞。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