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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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每克含主要成份硝酸咪康唑0.02克,辅料为聚丙烯酸,三乙醇胺,乙二胺四乙酸二钠,丙二醇和苯甲酸(防腐剂) |
苯磺贝他斯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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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长澳制药有限公司 |
日本SS制药株工式会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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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63387 |
国药准字J201001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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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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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搽于洗净的患处,一日早晚各1次;花斑癣,一日1次,症状消失后应继续用药7天,以防复发 |
成人口服,每次10毫克,每日2次。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剂量,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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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已知对咪康唑/硝酸咪康唑、本品其他成分和其他咪唑类衍生物过敏者禁用。 |
1、尿量减少,水肿,心悸,呼吸困难,肢体麻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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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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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体癣、股癣、手癣、足癣、花斑癣以及真菌性甲沟炎和念珠性外阴阴道炎,对外耳炎、细菌性皮肤感染也有效。 |
用于过敏性鼻炎,荨麻疹(湿疹,皮炎,皮肤瘙痒症,痒疹,皮肤疾病),皮肤瘙痒。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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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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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本品过敏者禁用;2.避免接触眼睛;3.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4.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5.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 下使用;6.请将此药品放置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有肾功能障碍的患者应慎重给药,可能使坦亮的血中浓度上升,并可能持续维持高血药浓度,因此应从低剂量(例如1次量5毫克)开始慎重给药,出现异常时采取适当的处置,如减量,停药等。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