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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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阿司匹林 |
本品为复方制剂,其组份为:每片含格列本脲2.5mg,盐酸二甲双胍5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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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南京白敬宇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河南金华隆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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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32026500 |
国药准字H2008049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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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
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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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1.成人常用量:(1)解热、镇痛,一次0.3~0.6g,一日3次,必要时4小时1次。(2)抗风湿,一日3~6g,分4次口服。(3)抑制血小板聚集则应用小剂量,如每日80g~300mg,一日1次。(4)治疗胆道蛔虫病,一次1g,一日2~3次,连用2~3日;阵发性绞痛停止24小时后停用,然后进行驱虫治疗。2.小儿常用:(1)解热、镇痛,每日按体表面积1.5g/m2,分4~6次口服,或每次按体重5~10mg/kg,或每次每岁60mg,必要时4~6小时1次。(2)抗风湿,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如1~2周未获疗效,可根据血药浓度调整用量。有些病例需增至每日130mg/kg。用于小儿皮肤粘膜淋巴结综合征(川崎病),开始每日按体重80~100mg/kg,分3~4次服;热退2~3天后改为每日30mg/kg,分3~4次服,连服2月或更久,血小板增多、血液呈高凝状态期间,每日510mg/kg,1次服。 |
1.口服,就餐时服用。 2.仅用于2型糖尿病的二线治疗:推荐开始剂量为一日两次,一次一片(2.5mg/500mg)。 3.对于以前服用过格列本脲或二甲双胍的病人,本药的首次剂量不应超过以前服用的格列本脲或/和二甲双胍的剂量,以避免发生低血糖,剂量应逐渐增加,直至达到对病人高血糖良好控制的最低剂量,一日最大剂量不超过四片(10mg/2000m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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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下列患者禁用: 1.肾脏疾病或者肾功能不全(男性:血清肌酐≥1.5mg/dl;女性:血清肌酐≥1.4mg/dl。或肌酐清除率异常),由心源性休克、心肌梗塞、败血症引起的肾功能不全。 2.需药物治疗的充血性心衰。 3.对二甲双胍或格列本脲过敏者。 4.急慢性代谢性酸中毒,包括糖尿病性的酮症酸中毒。 5.静脉肾盂造影或动脉造影前、重大手术以及临床有低血压和缺氧情况。 6.Ι型糖尿病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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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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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抑制下述情况时的血小板粘附和聚集:1.不稳定性心绞痛(冠状动脉血流障碍所致的心脏疼痛);2.急性心肌梗死;3.预防心肌梗死复发等。 |
本品用于对于饮食控制和运动加服二甲双胍或磺酰脲类药物,未能满意控制血糖水平的2型糖尿病患者,可作为二线治疗药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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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交叉过敏反应。对本品过敏时也可能对另一种水杨酸类药或另一种非水杨酸类的非甾体抗炎药过敏。但非绝对。必须警惕交叉过敏的可能性。2.对诊断的干扰:(1)期每日用量超过2.4g时,硫酸铜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阳性。葡萄糖酶尿糖试验可出现假阴性;(2)可干扰尿酮体试验;(3)当血药浓度超过130μg/ml时,用比色法测定血尿酸可得假性高值,但用尿酸酶法则不受影响;(4)用荧光法测定尿5-羟吲哚醋酸(5-HIAA)时可受本品干扰;(5)尿香草基杏仁酸(VMA)的测定,由于所用方法不同,结果可高可低;(6)由于本品抑制血小板聚集,可使出血时间延长。剂量小到40mg/日也会影响血小板功能,但是临床上尚未见小剂量〈150mg/日〉引起出血的报道;(7)肝功能试验,当血药浓度〉250μg/ml时,丙氨酸氨基转移酶、门冬氨酸氨基转移酶及血清碱性磷酸酶可有异常改变,剂量减少时可恢复政党;(8)大剂量应用,尤其是血药浓度〉300μg/ml时凝血酶原时间可延长;(9)每天用量超过5g血清胆固醇低;(10)由于本品作用于肾小管,使钾排泄增多,可导致血钾降低;(11)大剂量应用本品时,用放射免疫法测定血清甲状腺素(T4)及三碘甲状腺素(T3)可得较低结果;(12)由于本品与酚磺酞在肾小管竞争性排泄,而使酚磺酞排泄减少(即PSP排泄试验)3.下列情况应慎用:(1)有哮喘及其他过敏性反应时;(2)葡萄糖-6-磷酸脱氢酶缺陷者(本品偶见引起溶血性贫血);(3)痛风(本品可影响其他排尿酸药的作用于,小剂量时可能引起尿酸滞留);(4)肝功能减退时可加重肝脏毒性反应,加重出血倾向,肝功能不全和肝硬变患者易出现肾脏不良反应;(5)心功能不全或高血压,大量用药时可能引起心力衰竭或肺水肿;(6)肾功能不全时有加重肾脏毒性的危险;(7)血小板减少者。4.长期大量用药时应定期检查红细胞压积、肝功能及血清水杨酸含量。 |
1.低血糖反应,本品含有磺酰脲类药物,所有磺酰脲类药物都有可能导致严重的低血糖。 2.胃肠道反应:食欲不振﹑恶心﹑呕吐﹑上腹胀满﹑腹痛﹑胃灼热感﹑口中金属味﹑黄疸﹑肝功能损害等。 3.皮肤反应:皮肤过敏如瘙痒﹑红斑﹑荨麻疹﹑丘疹﹑光过敏等。 4.血液系统: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症﹑溶血性贫血﹑再生障碍性贫血等。 5.其他反应:关节痛﹑肌肉痛﹑血管炎﹑甲状腺功能低下﹑头晕﹑乏力﹑疲倦﹑体重减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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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详见说明书 |
1.低血糖:本品可能引起低血糖,当热量摄取不足、剧烈运动没有及时补充热量,同时使用其它降糖药或乙醇时发生低血糖的危险增加,肾或肝功能不全可升高格列本脲和盐酸二甲双胍的血药浓度,而肝肾功能不全可能减弱糖异生作。所有这些都增加低血糖的危险性。 2.服药期间患者应经常检查肾功能、肝功能、血糖,并进行眼科检查等,盐酸二甲双胍主要经肾脏排出,盐酸二甲双胍积聚和乳酸酸中毒的危险性随着肾功能损害的程度而增。 3.慎用影响肾功能或二甲双胍消除的药物。 4.避免过量饮酒。 5.肝功能不全者不宜用。 6.适量补充体内VitB12。 7.2型糖尿病患者在服用期间发现一些临床疾病(特别是迷走神经疾病)应立即检查是否是酮症酸中毒或乳酸酸中毒,此时应评估血浆电解质酮类,血糖水平是否正常,若出现血浆pH值下降或血中乳酸盐、丙酮酸盐和二甲双胍水平升高,立即停止服用,并采用其它手段进行纠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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