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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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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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马来酸氟伏沙明。化学名称 :(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氧-(2-氨乙酰基肟)马来酸盐分子式 :C15H21F3N2O2·C4H4O4分子量 :434.41 |
本品的主要成份为盐酸文拉法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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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惠氏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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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国药准字J201600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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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各种类型抑郁症怡诺思缓释胶囊(盐酸文拉法辛)推荐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怡诺思缓释胶囊治疗符合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修订版)(DSM-Ⅲ-R)或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诊断标准的门诊成年抑郁症患者的疗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对照研究中得到确定(见[临床试验])。一次抑郁发作(DSM-IV)是指明显和相对持久(在2周时间内的几乎每一天)的抑郁情绪伴有对几乎所有活动兴趣减退和愉快感的缺失,与其平时的表现明显不同,同时在2周的时间内具有以下9项症状中的5项:抑郁情绪、日常活动中的明显兴趣减退和愉快感缺失、体重和食欲的明显变化、失眠或睡眠过多、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疲劳、自责自罪或无价值感、思维迟缓和注意力难以集中以及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广泛性焦虑症(GAD)怡诺思缓释胶囊推荐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症患者。日常应激相关的焦虑和神经质一般不需要应用抗焦虑药。在为期8周和6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证实怡诺思缓释胶囊对符合DSM-Ⅳ诊断标准的GAD患者有效(见[临床试验])。广泛性焦虑症(DSM-Ⅳ)是指维持至少6个月难以控制的过分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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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 |
起始推荐剂量为75mg/天,每天1次。如有必要,可递增剂量至最大为225mg/天(间隔时间不少于4天,每次增加75mg/天)。肝功能损伤病人的起始剂量降低50%,个别病人需进行剂量个体化。肾功能损伤病人,每天给药总量降低25-50%。老年病人按个体化给药,增加用药剂量时应格外注意。在每天相同的时间与食物同时服用,每天一次,用水送服。注意不得将其弄碎、嚼碎后服用或化在水中服用。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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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同其他药品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有不良反应。如果您注意到发生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剂师。2.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其它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如下所示,通常它们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本品相关。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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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限的妊娠暴露病例资料显示马来酸氟伏沙明对妊娠无不利影响。迄今为止,没有其它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影响生殖、生殖能力或对后代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应谨慎给药。当氟伏沙明剂量显著高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约为4倍)时,使动物生育力受损、胚胎仔胎死亡增加、仔胎体重下降和仔胎眼睛异常(折叠视网膜)发生率增加。对于人类的潜在危险不详。曾有个案报道称妊娠后期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妊娠末三个月暴露于SSRls的一些新生儿出现喂养和/或呼吸困难、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低血糖、震颤、肌张力异常、神经过敏和持续哭闹,可能需要延长住院时间。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除强迫症患者之外,马来酸氟伏沙明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治疗。在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应用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意(主要为攻击、对抗行为和愤怒)的发生更为频繁。如果基于临床需要决定采取治疗,应当严密监测患者有无自杀症状的表现。此外,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涉及生长、成熟和认知行为发展的长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孕妇使用文拉法辛缓释胶囊的安全性尚未建立。如果在治疗期间发生怀孕或计划怀孕,应告知医师。仅当使用文拉法辛的益处确大于可能的风险时方可使用本品。如果文拉法辛一直用至分娩或分娩前,应考虑到新生儿出现的停药反应。某些第7至第9孕月以后暴露于文拉法辛的新生儿已有需要鼻饲、呼吸支持或延长住院的并发症的发生。这些并发症会在新生儿出生后立即发生。致畸作用:给大鼠和家兔投予怡诺思,剂量 (以mg/m2换算) 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2.5倍 (大鼠) 和4倍 (家兔),文拉法辛没有致畸作用。然而如果在妊娠期开始使用文拉法辛直到仔鼠断奶,当药物剂量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2.5倍时就会使大鼠仔鼠的体重下降,死胎的机会增多,同时在出生的最初5天仔鼠的死亡率也上升,死亡率上升的原因不明。当文拉法辛的剂量相当于人类最大推荐剂量的1/4时不会引起仔鼠死亡率的增加。在孕妇中目前尚无适当和对照良好的研究。因为动物的生殖研究的结果不一定预示人体的反应,故除非必须,否则文拉法辛不应用于孕妇。非致畸作用:妊娠后3个月的胎儿暴露在怡诺思缓释胶囊、其它SNRls (5-HT和去甲肾上腺素再摄取抑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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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本品适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包括伴有焦虑的抑郁症)及广泛性焦虑症。各种类型抑郁症怡诺思缓释胶囊(盐酸文拉法辛)推荐用于治疗各种类型抑郁症。怡诺思缓释胶囊治疗符合诊断与统计手册第三版(修订版)(DSM-Ⅲ-R)或诊断与统计手册第四版(DSM-Ⅳ)诊断标准的门诊成年抑郁症患者的疗效已在8周和12周的对照研究中得到确定(见[临床试验])。一次抑郁发作(DSM-IV)是指明显和相对持久(在2周时间内的几乎每一天)的抑郁情绪伴有对几乎所有活动兴趣减退和愉快感的缺失,与其平时的表现明显不同,同时在2周的时间内具有以下9项症状中的5项:抑郁情绪、日常活动中的明显兴趣减退和愉快感缺失、体重和食欲的明显变化、失眠或睡眠过多、精神运动性激越或迟滞、疲劳、自责自罪或无价值感、思维迟缓和注意力难以集中以及自杀意念和自杀行为。广泛性焦虑症(GAD)怡诺思缓释胶囊推荐用于治疗广泛性焦虑症患者。日常应激相关的焦虑和神经质一般不需要应用抗焦虑药。在为期8周和6个月的安慰剂对照研究证实怡诺思缓释胶囊对符合DSM-Ⅳ诊断标准的GAD患者有效(见[临床试验])。广泛性焦虑症(DSM-Ⅳ)是指维持至少6个月难以控制的过分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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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自杀倾向: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杀企图和自杀事件的风险增加相关。这些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持续存在。通常的临床经验是症状出现后不久自杀相关行为风险最高,并且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还会增加。因此对患者应当严密监测,尤其在抗抑郁药治疗开始时或剂量调整的任何时间,直至观察到症状改善。强迫症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对这些患者应予以同样的防范。 有自杀相关事件史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治疗前显示有明显自杀意向的患者可能存在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较高风险。应当告知患者(及其看护者)监测自杀相关行为出现的必要性,并且如果这些症状发生,需要立即求诊。 据报道,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以及其他精神性或非精神性适应症时,成人或儿科患者会出现焦虑、激动、恐慌发作、失眠、易激惹、敌对、攻击性、冲动性、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宁)、轻躁狂和躁狂。虽然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加重和(或)出现自杀冲动间尚未确定有因果联系,但有担心认为上述症状有可能是出现自杀的前兆。 如果抑郁持续加重、或正表现有自杀或正表现出的症状可能是抑郁加重或自杀前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然出现的或不同于患者呈现的症状谱时,应考虑改变治疗 |
1.如同其他抗抑郁药,有躁狂、惊厥和癫痫史的患者应慎用怡诺思。 2.对眼内压升高或急性窄角青光眼的病人应慎用。 3.对有自杀企图的病人应密切监视。处方时一次量不宜过多。家属应保管好药物,以免过量服用中毒。 4.对肝肾功能受损的患者应慎用或减量服用。 5.如同其他精神性药物,服用怡诺思患者应避免操作带有危险性的机动装置,如驾驶汽车等。 6.妊娠和哺乳妇女不宜使用怡诺思,除医生认为利大于弊时方可使用。 7.病人一旦出现皮疹等过敏现象,应与医生联系并停药。 8.如同其他5-羟色胺再摄取抑制剂,皮肤和粘膜易出血的病人应慎用。(其余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