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马来酸氟伏沙明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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功能主治: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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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马来酸氟伏沙明。化学名称 :(E)-5-甲氧基-4'-三氟甲基苯戊酮-氧-(2-氨乙酰基肟)马来酸盐分子式 :C15H21F3N2O2·C4H4O4分子量 :434.41 |
化学名称:(S)-(+)-N-甲基-3-(1-萘氧基)-3-(2-噻吩基)丙胺盐酸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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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MYLAN LABORATORIES SAS |
江苏恩华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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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注册证号H20160193 |
国药准字H2013005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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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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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1.抑郁症:推荐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或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或100mg),晚上一次服用。建议逐渐增量直至有效。常用有效剂量为每天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且可根据个人反应调节,个别病例可增至每日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次服用。世界卫生组织要求,患者症状缓解后,继续服用抗抑郁制剂至少6个月。马来酸氟伏沙明用于预防抑郁症复发的推荐剂量为每日2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2.强迫症:推荐的起始剂量为每日1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50mg),服用3~4天。通常有效剂量在每日2片~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00mg~300mg)之间。应逐渐增量直至达到有效剂量。成人每日最大剂量为6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300mg),8岁以上儿童和青少年每日最大剂量为4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200mg)。单剂量口服可增至每日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睡前服,若每日剂量超过3片(以马来酸氟伏沙明计150mg),可分2~3次服。如已获得良好的治疗效果,可继续应用此根据个人反应调整的剂量。如果服药10周内症 |
推荐的起始剂量为40mg/日(20mg一日二次)至60mg/日(一日一次或30mg一日二次),不考虑进食情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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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同其他药品一样,马来酸氟伏沙明可能有不良反应。如果您注意到发生说明书中没有提到的不良反应,请通知医生或药剂师。2.马来酸氟伏沙明治疗中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是恶心,有时伴呕吐,服药2周后通常会消失。其它在临床研究中观察到的不良事件的发生频率如下所示,通常它们与疾病本身有关,不一定与本品相关。详见说明书。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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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有限的妊娠暴露病例资料显示马来酸氟伏沙明对妊娠无不利影响。迄今为止,没有其它相关的流行病学资料。动物繁殖实验未发现高剂量马来酸氟伏沙明影响生殖、生殖能力或对后代有致畸作用。妊娠期妇女应谨慎给药。当氟伏沙明剂量显著高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约为4倍)时,使动物生育力受损、胚胎仔胎死亡增加、仔胎体重下降和仔胎眼睛异常(折叠视网膜)发生率增加。对于人类的潜在危险不详。曾有个案报道称妊娠后期服用马来酸氟伏沙明,新生儿出现撤药症状。妊娠末三个月暴露于SSRls的一些新生儿出现喂养和/或呼吸困难、癫痫发作、体温不稳定、低血糖、震颤、肌张力异常、神经过敏和持续哭闹,可能需要延长住院时间。马来酸氟伏沙明可少量排入乳汁,故哺乳期妇女禁用。儿童用药:除强迫症患者之外,马来酸氟伏沙明不应用于18岁以下儿童和青少年的治疗。在临床试验中,与安慰剂治疗组相比,应用抗抑郁药治疗的儿童和青少年的自杀相关行为(自杀企图和自杀想法)和敌意(主要为攻击、对抗行为和愤怒)的发生更为频繁。如果基于临床需要决定采取治疗,应当严密监测患者有无自杀症状的表现。此外,在儿童和青少年中涉及生长、成熟和认知行为发展的长期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妊娠致畸作用,妊娠分类C-在动物生殖研究中,发现度洛西汀对胚胎/胎儿和出生后的发育有不良影响。怀孕大鼠和家兔在胚胎的器官发生期口服度洛西汀,剂量达45mg/kg/日时(大鼠剂量为7倍于最大人类推荐剂量[MRHD, 60mg/kg/8], 4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家兔的剂量为15倍于MRHD, 7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 ,未发现有致畸作用。但这个剂量时,胎儿体重降低。无效应剂量为10mg/kg/日(在大鼠为2倍于MRHD,约1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家兔的剂量为3倍于MRHD,约2倍于按照体重/体表面积指数计算的人体剂量120mg/日)。儿童用药:对于儿童患者的疗效和安全性尚不清楚。如果考虑在儿童青少年中使用度洛西汀,必须权衡潜在的风险和临床需要。老年用药:在参与度洛西汀治疗抑郁症的临床研究的2418例患者中,5.9%(143)为65岁或以上年龄的患者。在治疗广泛性焦虑障碍的临床研究中,没有包括足够数量的65岁或65岁以上患者,不能确定老年患者的应答是否与年轻患者有所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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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1.抑郁发作。2.强迫症(OCD)。 |
用于治疗抑郁症。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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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自杀倾向:抑郁症与自杀想法、自杀企图和自杀事件的风险增加相关。这些风险直至病情明显缓解前持续存在。通常的临床经验是症状出现后不久自杀相关行为风险最高,并且在康复的早期阶段可能还会增加。因此对患者应当严密监测,尤其在抗抑郁药治疗开始时或剂量调整的任何时间,直至观察到症状改善。强迫症也可能与自杀相关事件风险增加相关。因此对这些患者应予以同样的防范。 有自杀相关事件史的患者和那些在开始治疗前显示有明显自杀意向的患者可能存在自杀想法和自杀企图的较高风险。应当告知患者(及其看护者)监测自杀相关行为出现的必要性,并且如果这些症状发生,需要立即求诊。 据报道,使用抗抑郁药治疗抑郁症以及其他精神性或非精神性适应症时,成人或儿科患者会出现焦虑、激动、恐慌发作、失眠、易激惹、敌对、攻击性、冲动性、静坐不能(精神运动不安宁)、轻躁狂和躁狂。虽然这些症状的出现与抑郁加重和(或)出现自杀冲动间尚未确定有因果联系,但有担心认为上述症状有可能是出现自杀的前兆。 如果抑郁持续加重、或正表现有自杀或正表现出的症状可能是抑郁加重或自杀前兆,特别是当这些症状是严重的、突然出现的或不同于患者呈现的症状谱时,应考虑改变治疗 |
临床恶化和自杀风险 成年、儿童抑郁症患者,无论是否接受抗抑郁药物治疗,都可能发生抑郁症状恶化和/或出现自杀想法与自杀行为(自杀)或行为的异常改变,在病情显著 缓解前这种风险将持续存在。自杀是抑郁症及其它精神疾病伴有的风险,这些疾病本身是自杀的最明显前兆。长期以来认为某些特定人群的治疗早期,抗抑郁药物可能会诱发抑郁症状恶化或导致自杀。综合分析抗抑郁药物短期安慰剂对照试验( SSRI及其它抗抑郁药)表明,抗抑郁药增加患有抑郁症及其它精神疾病的儿童、青少年和年轻成人(年龄为18-24岁)的自杀想法和自杀行为(自杀)的风险。短期研究还显示,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不增加年龄大于24岁成人的自杀风险;与安慰剂相比,抗抑郁药治疗降低年龄大于65岁成人患者的自杀风险。其余详见说明书。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