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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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扎那米韦。 |
本品主要成份为盐酸氟桂利嗪。化学名称:(E)-1-[双(4-氟苯基)甲基]-4-(2-丙烯基-3-苯基)-哌嗪二盐酸盐。分子式:C26H26F2N2.2HCL分子量:477.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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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
青岛国大药业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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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037 |
国药准字H2008027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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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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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经口吸入给药。使用前患者应在其主治医生的指导下学习吸入剂正确使用,可能的话应由医师示范使用方法。患者也要仔细阅读并遵守药品包装内的使用说明。 |
1.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起始剂量;对于65岁以下的患者开始治疗时可给予每晚2片,65岁以上的患者每晚1片。如在治疗中出现抑郁、维体外系反应和无法接受的不良反应,应及时停药。如在治疗2个月后未见明显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也应停止用药。维持治疗;如果疗效满意,患者需维持治疗时,应减至每周给药五天(剂量同上)。但即使预防性维持治疗的疗效显著,且可被很好耐受,在治疗6个月后也应停药,只有在复发时才应重新服药。 2.眩晕;每日剂量应与上相同,但应在控制症状后及时停药,初次疗程通常少于2个月。如果治疗慢性眩晕症1个月或突发性眩晕症2个月后症状未见任何改善则应视为患者对本品无反应,应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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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
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瞌睡和疲惫,某些患者还可出现体重增加(或伴有食欲增加),这些反应常熟一过性的。长期用药时,偶见下列严重的不良反应:1.抑郁症,有抑郁病史的女性患者尤其易发生此反应。2.锥体外系症状(如运动徐缓、强直、静坐不能、口颌运动障碍、震颤等);老年人较易发生,报道的较少见不良反应有:1.胃肠道反应:胃灼热、恶心、胃痛。2.中枢神经系统:失眠、焦虑。3.其他:乳溢、口干、肌肉疼痛及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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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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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动物试验表明本品对生殖、胚胎发育、妊娠过程和围产期无任何危害。尚无人体妊娠期间使用本品的安全性资料。虽无本品随人乳分泌的资料,但用哺乳期狗做的试验表明盐酸氟桂利嗪可随乳汁分泌,其乳汁浓度较血中更高,故服用本品的妇女最好不哺乳。儿童用药:由于本药能透过血脑屏障,有明确的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且儿童中枢神经系统对药物的反应敏感:代谢机能相对较弱,目前虽无详细的儿童用药研究资料,原则上儿童慎用或忌用此药。老年用药:由于老年患者神经系统较敏感,代谢能力较弱,在给药剂量上应酌情减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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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
典型(有先兆)或非典型(无先兆)偏头痛的预防性治疗;由前庭功能紊乱引起的眩晕的对症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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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对哮喘或慢性阻滞性肺疾病患者治疗无效甚至可能引起危险文献报告使用本品后轻度或中度哮喘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引起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停药并通知其主治医生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服用扎那米韦时身边应备有吸入型速效支气管扩张药。服用此药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腹泄恶心呕吐眩晕等发生率低于2%多为轻度反应。动物试验表明:扎那米韦不会致癌致畸致突变未见生殖毒性扎那米韦在动物试验中能通过胎盘屏障胎儿血药浓度明显低于母体目前缺乏充分有效的研究结果证实怀孕妇女体内药物动力学使用时应权衡对胎儿的影响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测得扎那米韦存在但是人乳汁中药物是否存在尚不肯定哺乳妇女使用此药应慎重该药物对老人及12岁以下儿童的不良反应尚不确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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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对有哮喘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人使用本品无效,甚至可引起严重的支气管痉挛,故使用本品时身边应备有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物。 |
1.极个别病人在治疗过程中出现疲惫现象或逐渐加剧,此时应停止治疗。 2.不应超过以上推荐剂量。医生应定期观察患者,特别是在维持治疗期间,这样可保证在出现锥体外系或抑郁症状时能及时停药。如果在维持治疗时疗效下降,亦应停止治疗。 3.由于可能引起困倦,驾驶车辆或操纵机器者应注意。 4.本品可引发锥体外系症状、抑郁症和帕金森氏病,尤其是有此类病症发病倾向的患者如老年患者,所以此类患者应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