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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处方药 医保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温馨提示:外观包装仅供参考,请按药品说明书或在药师指导下购买和使用。

功能主治:?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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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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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扎那米韦吸入粉雾剂
丁细牙痛胶囊
丁细牙痛胶囊
主要成分

扎那米韦。

丁香叶,细辛。

生产企业

南京先声东元制药有限公司

深圳市泰康制药有限公司

批准文号

国药准字H20103037

国药准字Z20040050

说明
作用与功效

?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用法用量

本品经口吸入给药。使用前患者应在其主治医生的指导下学习吸入剂正确使用,可能的话应由医师示范使用方法。患者也要仔细阅读并遵守药品包装内的使用说明。

口服,一日3次,一次4~6粒,饭后白开水送服,疗程7天。

副作用

禁用于对本品过敏的病人。

偶有空服用后出现轻度胃部不适感

禁忌

成分

?用于治疗流感病毒感染以及季节性预防社区内A和B型流感。

清热解毒,疏风止痛。用于风火牙痛,症见:牙痛阵作,遇风即发,受热加重,甚则齿痛连及头部面部;或伴有牙龈肿胀,患处红、肿、热、痛,得凉痛减;或伴有口渴喜凉饮,便干溲黄,舌红或舌尖红,苔薄黄或苔白少津,脉浮数或脉弦。急性牙髓炎、急性根尖周炎见上述症状者。

药理作用

本品对哮喘或慢性阻滞性肺疾病患者治疗无效甚至可能引起危险文献报告使用本品后轻度或中度哮喘患者可引起支气管痉挛引起支气管痉挛的患者应停药并通知其主治医生患有呼吸道疾病的患者服用扎那米韦时身边应备有吸入型速效支气管扩张药。服用此药的其它不良反应包括:头痛腹泄恶心呕吐眩晕等发生率低于2%多为轻度反应。动物试验表明:扎那米韦不会致癌致畸致突变未见生殖毒性扎那米韦在动物试验中能通过胎盘屏障胎儿血药浓度明显低于母体目前缺乏充分有效的研究结果证实怀孕妇女体内药物动力学使用时应权衡对胎儿的影响哺乳大鼠的乳汁中测得扎那米韦存在但是人乳汁中药物是否存在尚不肯定哺乳妇女使用此药应慎重该药物对老人及12岁以下儿童的不良反应尚不确定

临床前动物试验结果提示:本品可减少酷酸致小鼠扭体反应的次数,提高热致痛小鼠的痛阈值,抑制二甲苯致小鼠耳廓肿胀,降低小鼠腹腔血管通透性,对乙型链酸杆菌,乳酸杆菌,奈瑟氏双球菌有一定的抑制作用。

注意事项

对有哮喘的慢性阻塞性肺疾病病人使用本品无效,甚至可引起严重的支气管痉挛,故使用本品时身边应备有速效吸入型支气管扩张药物。

1.服药期间忌食酒和辛辣之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有高血压、心脏病、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4.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服药时最好配合牙科治疗,急性牙髓炎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6.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7.如症状严重应及时去医院就诊,以免延误治疗。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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