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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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拉克替醇。 |
甲磺酸加贝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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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山西普德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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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70258 |
国药准字H2006657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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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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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可于就餐时服用或与饮料混合服用。1、肝性脑病:以每日排软便二次为标准,增减本品的服用剂量。推荐的初始剂量为每日每公斤体重0.6g,分3次于就餐时服用。2、便秘:成人起始剂量为第一日20g于早餐或晚餐时一次服用;第二日起,每日10g,于早餐时一次服用。如果大便次数大于3次/天或大便形状呈泥浆状或水样便时,可减半用量。适宜的剂量是每日排便一次,一般在服药几个小时后出现导泻作用。 |
仅供静脉点滴使用,一次0.1g,治疗开始3天一日用量0.3g,症状减轻后改为0.1g/日,疗程6~10天,先以5ml注射用水注入盛有加贝酯冻干粉针瓶内,待溶解后即移注于5%葡萄糖液或林格氏液500ml中,供静脉点滴用。点滴速度不宜过快,应控制在1mg/kg/h以内,不宜超过2.5mg/kg/h。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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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本品在结肠发挥作用,肠道不通畅(肠梗阻、人造肛门等)患者不得服用本品。半乳糖不能接受的患者服用本品时可能会出现不易察觉的半乳糖血症(一种罕见的遗传代谢病),故应禁用本品 |
对多种药物有过敏史及妊娠妇女和儿童不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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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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儿童注意事项: 儿童禁用。 妊娠与哺乳期注意事项: 妊娠妇女禁用,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老人注意事项: 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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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肝性脑病和慢性便秘的治疗。 |
用于急性轻型(水肿型)胰腺炎的治疗,也可用于急性出血坏死型胰腺炎的辅助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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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常见的不良反应有胃肠胀气、腹部胀痛和痉挛,易发生于服药初期。偶见的不良反应有恶心、腹泻、肠鸣和瘙痒。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胃灼热、呕吐、头痛、头晕等。 |
加贝酯是一种非肽类蛋白酶的抑制剂,可抑制胰蛋白酶、激肽释放酶、纤维蛋白溶酶、凝血酶等蛋白酶的活性,从而制止这些酶所造成的病理生理变化。经对动物实验性急性胰腺炎观察,可抑制活化的胰蛋白酶、减轻胰腺损伤,同时改善血清淀粉酶、脂肪酶活性,抑制尿素氮升高。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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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当出现胃肠道可疑的病变或症状、不明原因的腹痛或出现便血,应立即停服本品。 2、水和电解质紊乱患者及腹泻患者不得服用本品。结肠粪积(便结)患者应先采取其它方法进行治疗。 3、出现腹泻(可能导致电解质紊乱),通常是拉克替醇服用过量的症状。此时应减少服用剂量。应确定一个避免出现腹泻的适宜剂量(参见【用法用量】)。使肝硬化患者一日出现两次软便。治疗初期就出现水和电解质平衡紊乱的病例应予停药。 4、如患者服用本品后出现恶心,可在就餐时服用。 5、若服用本品一周仍未排便,应向医生咨询。自己服药时间不要超过四周。 |
1使用过程中,应注意观察,谨防过敏,一旦发现应及时停药或抢救。2勿将药液注入血管外。3多次使用应更换注射部位。4药液应新鲜配制,随配随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