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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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 化学名称: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硫酸多粘菌素、硫酸新霉素、杆菌肽以及盐酸利多卡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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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浙江孚诺医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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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36  | 
                        
                             国药准字H2006126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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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预防皮肤割伤、擦伤、烧烫伤、手术伤口等皮肤创面的细菌感染和临时解除疼痛和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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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一次涂于患处。  | 
                        
                             外用,局部涂于患处。一日2~4次,5天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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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对本品任一组分过敏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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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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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用于预防皮肤割伤、擦伤、烧烫伤、手术伤口等皮肤创面的细菌感染和临时解除疼痛和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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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偶见过敏反应、搔痒、烧灼感、红肿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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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1.应避免在大面积烧伤面、肉芽组织或表皮脱落的巨大创面使用本品。 2.当患者有肾功能减退或全身应用其它肾毒性或耳毒性药物时,应注意有产生毒性的可能。 3.患者如有血尿、排尿次数减少、尿量减少或增多等肾毒性症状或耳鸣、听力减退等耳毒性症状时应慎用本品。 4.本制剂不适于眼内使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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