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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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利拉萘酯。 化学名称:N-(6-甲氧基-2-吡啶基)-N-甲基氨基硫代甲酸-(5,6,7,8-四氢)-2-萘酯。 化学结构式:分子式:C18H20N2O2S分子量:328.44 | 复方制剂 | |
| 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上海通用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80036 | 国药准字H31021159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 | |
| 用法用量 | 外用,每天一次涂于患处。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 副作用 | 下列患者禁用:1.对利拉萘酯及本品所含其它化学成分有过敏史者。2.对其它外用抗真菌药物有过敏史者。3.临床上与皮肤念珠菌病、汗疱疹、掌跖脓疱病、脓皮病以及其他皮肤炎症难以鉴别的患者。 | 禁用于感染性皮肤病如脓疱病体癣股癣等对本品过敏者禁用 | |
|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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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用于足癣,体癣,股癣的治疗。 | 本品用于过敏性皮炎湿疹神经性皮炎脂溢性皮炎及搔痒症亦用于手足皲裂 | |
| 药理作用 | 1611例受试者的临床试验安全性评价中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为30例(1.86%)。其中主要为接触性皮炎17例(1.06%),瘙痒4例(0.25%),发红3例(0.19%),红斑、疼痛、刺激感各2例(0.12%)。此外,发生率小于1%的不良反应有皮炎、自身敏感性皮炎及潮红。 | 长期使用可引起局部皮肤萎缩毛细血管扩张色素沉着以及继发感染 | |
| 注意事项 | 1.禁用于角膜、结膜等部位。 2.不慎入眼时,请用大量水冲洗,并立即到医院接受医生检查。 3.禁用于明显糜烂部位。 4.涂布部位如出现接触性皮炎、瘙痒、发红、红斑、疼痛、刺激感等,应停止用药,并采取适当措施,必要时向医师咨询。 5.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6.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不宜长期使用并避免全身大面积使用用药周后症状未缓解应向医师咨询涂布部位如有灼烧感瘙痒红肿等应停止用药洗净必要时向医师咨询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请将此药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