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丙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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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是头孢克洛。 |
主要成份为右旋糖酐70。 化学结构:右旋糖酐70系蔗糖经肠膜状明串珠菌L-M-122号菌(Leuconnstoc mesentoroides)发酵后发生的高分子葡萄糖聚合物,经处理精致而得。本品含0.015%的抑菌剂西曲溴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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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扬子江药业集团有限公司 |
齐鲁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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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695 |
国药准字H2002047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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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丙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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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成人用量为: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患者,每次0.5g,每日2次,连用7天;咽炎、扁桃体炎患者,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10天;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每次0.75g,每日2次,连用7~10天。或遵医嘱。 |
根据病情需要滴眼,每次1-2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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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头孢克洛和其它头孢菌素过敏的患者禁用本品。 |
可能会有暂时性的视物模糊现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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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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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 儿童用药:婴幼儿使用本品的安全性尚未确立。 老年用药:采用正常推荐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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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适用于敏感菌引起的下列轻、中度感染:1.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内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起的慢性支气管炎,急性发作;2.由流感嗜血杆菌(仅指非β-丙酰胺酶产酶菌)、摩拉克菌属(包括β-丙酰胺酶产酶菌)及肺炎双球菌所引起的急性支气管炎继发感染。3.由酿脓链球菌所引起的咽炎、扁桃体炎;4.由金黄色葡萄球菌(指甲氧西林敏感株)所引起的非复杂性皮肤及皮肤软组织感染; |
减轻眼部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症状,保护眼球免刺激,减轻由于暴露于风沙或阳光下造成的眼部不适。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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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目前尚缺乏头孢克洛缓释胶囊在国内应用时的不良反应观察数据。根据国外同类品种(头孢克洛缓释片)的临床应用情况,头孢克洛的不反应发生率较低,反应较轻,尚未见有死亡病例报道。文献报道小于10%的不良反应有:消化系统:腹泻、恶心、呕吐和消化不良等。过敏:皮疹、荨麻疹或瘙痒。血液和淋巴系统:嗜酸细胞增多。生殖系统:阴道念珠菌病及阴道炎。中枢神经系统:头痛、头晕及嗜睡。肝脏:AST、ALT与磷酸盐水平暂时升高。肾脏:BUN或肌酸肌酐暂时升高。实验室检查:暂时性血小板减少,白细胞减少,淋巴细胞增多,中性白细胞减少。其它:多形红斑,发热,直接抗球蛋白实验阳性及生殖器瘙痒。使用抗生素治疗期间或治疗期之后可能有伪膜性结肠炎症状出现。 |
右旋糖酐70滴眼液是一种拟天然泪液的灭菌滴眼液,能与泪液结合,并可替代泪膜,消除因眼球干燥引起的灼热,刺激感等不适感。干眼症患者的角膜上皮细胞间联结遭到破坏,致使角膜上皮通透性增高,右旋糖酐70滴眼液可使角膜上皮得以修复,通透性降至正常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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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对任何被确证有某些过敏症状特别是对某些药物过敏的病人使用本品时应慎重,对青霉素过敏的病人尤应注意。如使用本品后发生了过敏反应,应立即停用,必要时采取急救办法。2.孕妇、哺乳期妇女及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本品。3.使用本品的患者,应注意发生伪膜性胸炎的可能。4.本品应放到儿童触摸不到的地方。 |
1.请勿接触瓶口,以防污染药液,用后盖紧瓶盖。 2.药液变色或浑浊时请勿使用。 3.使用后如果感到疼痛,视物模糊、持续充血及刺激感或病情加重持续72小时以上时,应停药并请医生诊治。 4.打开瓶盖超过一个月后勿用。 5.放置在儿童不宜触摸到的地方。 6.运动员慎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