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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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辛伐他汀。 |
缬沙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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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南通华山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澳美华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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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170 |
国药准字H2003015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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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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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成人常用量,口服:10~20mg,每日1次,晚餐时服用。剂量可按需要调整,但最大剂量不超过每日80mg。 |
推荐剂量为80mg,每日一次,与性别、年龄及种族无关。2周内出现抗高血压作用,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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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1.对辛伐他汀过敏的患者禁用。对其他HMG-CoA还原酶抑制剂过敏者慎用。 2.有活动性肝病或不明原因血氨基转移酶持续升高的患者禁用。 |
本药的总体不良反应发生率与安慰剂组相似。临床应用中曾观察到的不良反应主要有:头痛、头晕、病毒感染、上呼吸道感染、咳嗽、腹泻、疲劳、鼻炎、背痛、恶心、咽炎及关节痛。不良反应的发生率与剂量和治疗时间长短无关,与性别、年龄或种族无关,尚未知此反应是否与本品治疗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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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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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高胆固醇血症和混合型高脂血症;冠心病和脑中风的防治。 |
适用于各类轻至中度高血压,尤其适用于对ACE抑制剂不耐受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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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1.本品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为胃肠道不适,其他还有头痛﹑皮疹﹑头晕﹑视觉模糊和味觉障碍。 2.偶可引起血氨基转移酶可逆性升高。因此需监测肝功能。 3.少见的不良反应有阳萎﹑失眠。 4.罕见的不良反应有肌炎﹑肌痛﹑横纹肌溶解,表现为肌肉疼痛﹑乏力﹑发烧,并伴有血肌酸磷酸激酶升高﹑肌红蛋白尿等,横纹肌溶解可导致肾功能衰竭,但较罕见。本品与免疫抑制剂﹑叶酸衍生物﹑烟酸﹑吉非罗齐﹑红霉素等合用可增加肌病发生的危险。 5.有报道发生过肝炎﹑胰腺炎及过敏反应如血管神经性水肿。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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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血胆固醇和血肌酸磷酸激酶。应用本品时血氨基转移酶可能增高,有肝病史者服用本品还应定期监测肝功能试验。 2.在本品治疗过程中如发生血氨基转移酶增高达正常高限的。倍,或血肌酸磷酸激酶显著增高或有肌炎﹑胰腺炎表现时,应停用本品。 3.应用本品时如有低血压﹑严重急性感染﹑创伤﹑代谢紊乱等情况,须注意可能出现的继发于肌溶解后的肾功能衰竭。 |
1、低钠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严重缺钠和(或)血容量不足的患者(如因服用大剂量利尿药),在使用缬沙坦开始治疗时,可能发生症状性低血压。因此,在使用本药前须纠正低钠或低血容量状况。如果发生低血压,须使患者仰卧,必要时用生理盐水静脉注射。短暂的低血压反应并不妨碍进一步治疗,因此一旦血压稳定便可进行继续治疗。2、肝功能损伤患者:约70%的缬沙坦以原形从胆汁排除;缬沙坦不经生物转化,因而其全身性影响与肝功能低下无关,所以非胆道性或非胆汁瘀积形肝功能不全患者无需调整剂量;而胆汁型肝硬化或胆道梗阻患者的缬沙坦清除率降低(AUCS较高),这些患者服用缬沙坦时应特别慎重。3、肾功能损伤患者:由于缬沙坦肾清除率只占总血浆清除率的30%,故其全身性影响与肾功能之间没有关系,肾功能不全患者服用本品无需调整剂量。抑制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后,敏感患者可能有肾功能改变。对于肾功能依赖肾素—血管紧张素—醛固酮系统活性的患者(如严重的充血性心力衰竭患者),用血管紧张素转化酶抑制剂或血管紧张素受体拮抗剂治疗,可能导致尿少症和/或进行性氮血症及(罕见)急性肾功能衰竭和/或死亡。因此,严重肾功能不全(肌酐清除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