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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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及其化学名称为:8-羟基-5-[(1RS,2SR)-1-羟基-2-异丙胺基丁基]2-(1H)喹诺酮盐酸半水合物。 |
本品主要成份为乙酰半胱氨酸0.2g。辅料为:聚维酮K30、微晶纤维素、交联聚维酮、二氧化硅、硬脂酸镁、羟丙甲纤维素、蔗糖、二氧化钛、聚乙二醇400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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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海南赞邦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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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117 |
国药准字H2008032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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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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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通常,成人: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50ug(相当于口服溶液10ml);6岁以上小儿:一日1次,睡前口服或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1次25ug(相当于口服溶液5ml);不满6岁的乳幼儿:一日2次,早、晚睡前口服或一日3次,早、中、晚睡前口服,1次1.25ug/kg(相当于口服液0.25ml/kg)。另外,可根据年龄、症状适当增减。通常不满6岁小儿的一次给药量标准如下:不满1岁:10~15ug/日(相当于口服液2~3ml);l~3岁:15~20ug/日(相当于口服液3~4ml);3~6岁:20~25ug/日(相当于口服液4~5ml)。 |
口服。成人常用量:每次200mg,每日3次。一般疗程为5~10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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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1、正在使用儿茶酚胺制剂(肾上腺素、异丙肾上腺素)治疗的患者禁用。 2、对本品成分有过敏史的患者禁用。 |
本品口服偶尔发生恶心、呕吐、上腹部不适、腹泻、咳嗽等不良反应,一般减量或停药即缓解。罕见皮疹和支气管痉挛等过敏反应。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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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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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本品缓解下述疾病的呼吸道阻塞性障碍引起的呼吸困难等症状:支气管哮喘、慢性支气管炎、急性支气管炎、喘息性支气管炎。 |
适用于慢性支气管炎等咳嗽有粘痰而不易咳出的患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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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为粘痰溶解剂,具有较强的粘液溶解作用。其分子中所含的巯基(-SH)能使痰中糖蛋白多肽链的二硫键(-S-S-)断裂,从而降低痰的粘滞性,并使痰液化而易咳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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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对下述患者慎用 (l)甲状腺机能亢进症(可能会使甲状腺机能亢进症恶化) (2)高血压(可能会使血压上升) (3)心脏病(可能会出现心悸、心律不齐等) (4)糖尿病(可能会使搪尿病恶化) (5)妊娠或有可能妊娠的妇女(参照注意事项的4) 2、按用法用量正确使用未见疗效时,可认为本剂不适用,要中止给药。 3、对临床检查值的影响由于本剂抑制变应原引起的皮肤反应,所以在进行皮试前12小时最好中止给药。 4、请放置于儿童触及不到的地方。 |
1.有消化道溃疡病史者慎用。 2.老年患者伴有严重呼吸功能不全者慎用。 3.孕妇及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尚缺乏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的用药资料,因此不主张孕妇使用,治疗期间不推荐哺乳。 4.肝功能不全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使用。 5.本品仅用于成人。 6.本品与铁、铜等金属及橡胶、氧气、氧化物接触可发生不可逆性结合而失效,应避免接触。 7.服用1疗程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遵医嘱可延长服用期。 8.如症状加重,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2.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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