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喉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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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地黄,玄参,麦冬,南沙参,太子参,胖大海,西青果,蝉蜕,陈皮,薄荷油。辅料为蔗糖,枸橼酸,苯甲酸钠。 |
本品主要成分为玻璃酸钠。本品含抑菌剂苯扎氯铵0.03mg/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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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广东宏盈科技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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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704 |
国药准字H2018333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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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喉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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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毫升,一日3次。 |
一般1次1滴,1日滴眼5~6次,可根据症状适当增减。一般使用0.1%浓度的玻璃酸钠滴眼液,重症疾患以及效果不明显时使用0.3%的玻璃酸钠滴眼液。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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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公开文献报道使用结果调查4208例中,证实为不良反应的有74例(1.76%)。主要的不良反应为眼睑瘙痒感19件(0.45%)、眼刺激感15件(0.36%)、结膜充血10件(0.24%)、眼睑炎7件(0.17%)。出现不良反应时,应采取停药等妥善的处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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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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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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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养阴生津,清热利咽,用于肺热阴伤所致的咽部红肿、咽痛、口干咽燥;急、慢性咽喉炎见上述症候者。亦可用于放疗引起的咽干不适。 |
伴随下述疾患的角结膜上皮损伤:1.干燥综合征、斯·约二氏综合征、干眼综合征等内因性疾患;手术后、药物性、外伤、配戴隐形眼镜等外因性疾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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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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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忌辛辣、鱼腥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温补性中成药。 3.不适用于外感风热引起的咽喉痛及声哑者。 4.急性者服药三天后症状无改善,或出现咽喉痛及声哑加重或其他症状,应去医院就诊。 5.按照用法用量服用,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者、糖尿病患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8.儿童必须在成人的监护下使用。 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给药途径:只可滴眼用。 2.给药时:1)为了防止污染药液,滴眼时应注意避免容器的前端直接接触眼部。2)不要在配戴隐形眼镜时滴眼。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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