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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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分为盐酸氨溴索。 |
丙酸氟替卡松。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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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江苏汉晨药业有限公司 |
Glaxo Wellcome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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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03641 |
注册证号H2013018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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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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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本品最好在进餐时间服用,成人及12岁以上的儿童:每次10ml,一日2次。12岁以下的儿童:6-12岁儿童:每次5ml,一日2-3次;2-6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3次;1-2岁儿童:每次2.5ml,一日2次。 |
本吸入气雾剂只能经口腔吸入。对吸气和吸药同步进行有困难的病人可以借助储雾罐。病人应注重本药吸入气雾剂用于预防性的治疗,即使无症状也应定期使用。用药后4-7天内显效。成人及16岁以上儿童每次100-1000g,每日2次。通常为每次2揿,每日2次。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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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盐酸氨溴索或配方中其它任何成分过敏者禁用。 |
不良事件根据不同的发生系统、器官和发生率分别列出。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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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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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对人类妊娠期内用丙酸氟替卡松的安全性尚无足够的证据。在啮齿类动物试验中已发现皮质激素诱发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尽管如此,尚未发现此类化合物对孕期妇女的相同作用。在对小鼠和大鼠进行的皮下注射100-150mg/kg/天及以上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的致畸试验中,可见预期的胎毒性和畸胎形成。在大鼠的吸入致畸试验中,吸入68.7ug/kg/天剂量的丙酸氟替卡松,未见任何畸形发生,但以25.7ug/kg/天和更大剂量对母兽给药,出现胎兽体重减轻和生长发育迟缓。就该类药物的早期化合物而言,这些作用与人类治疗相关的可能性很小。尽管如此,与其它药物相同,只有当药物对母亲的预期益处超过对胎儿的潜在危险时,才能考虑在妊娠期间给予丙酸氟替卡松。尚未进行有关丙酸氟替卡松在人乳中分泌的研究。对哺乳期大鼠皮下注射放射性标记过的定量药物,1-8小时后,在血浆和乳汁中可监测到放射性活性(在乳汁中的浓度为血浆中的3-7倍)。然而,鉴于丙酸氟替卡松在母亲体内的血药浓度很低,被新生儿摄取的丙酸氟替卡松的量估计是很少的。儿童用药:详见【适应症】、【用法用量】及注意事项】。老年用药:详见【用法用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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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适用于痰液粘稠不易咳出者。 |
可预防性治疗哮喘,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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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偶见皮疹、恶心、胃部不适、食欲缺乏、腹痛、腹泻。其他过敏反应,包括过敏性休克、血管性水肿、荨麻疹和瘙痒。其他胃肠道反应和呼吸、纵膈及胸部不适,包括呕吐、食欲缺乏、消化不良、口部和咽部感觉迟钝、口干咽干。神经系统絮乱如味觉异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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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哺乳期妇女慎用。2.儿童用量请咨询医师或药师。3.应避免与中枢性镇咳药(如右美沙芬等)同时使用,以免稀化的痰液堵塞气道。4.本品为一种粘液调节剂,仅对咯痰症状有一定作用,在使用时应注意咳嗽、咯痰的原因,如使用7日后未见好转,应及时就医。5.如服用过量或发生严重不良反应时应立即就医。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9.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11.据报道,目前已出现少数严重的皮肤损害病例,如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和中毒性表皮坏死松解症(TEN),与祛痰药(如盐酸氨溴索)用药时间相关。这些病例大多可由患者基础疾病的严重性和/或合并用药来予以解释。此外,在史蒂文斯-约翰逊综合症或TEN的早期阶段,患者可能会首先出现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如发烧、身体疼痛、鼻炎、咳嗽和喉咙痛。这些非特异性流感样前驱症状会产生误导,开始可能会使用咳嗽和感冒药进行对症治疗。因此,如果出现新的皮肤或粘膜病变,应立即就医,且作为预防措施,停止使用盐酸氨溴索。12.对于肾功能受损患者,只有在咨询医生后,才可使用本品。13.5ml本品含1.2g山梨醇,每日最大推荐剂量20ml含4.9g山梨醇。患有罕见遗传性果糖不耐症的患者不宜服用本品。14.本品含薄荷醇,接触鼻粘膜时,在2岁以下儿童中可引发反射性呼吸暂停,和/或喉痉挛(Kratschmer反射)。因此,2岁以下儿童使用时,必须防止本品接触鼻孔或靠近鼻子。若出现任何上述症状,考虑到其潜在的严重后果,需立即就医。 |
1.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 避免吸入过量;3. 哮喘患者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4. 患有活动性肺结核患者慎用;5. 定期检查肾上腺功能;6. 避免与酮康唑等药物合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