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消炎、镇痛,清凉、止痒,驱风。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 晕以及由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和蚊虫叮咬、晕车等引起的不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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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薄荷脑、樟脑、桉油、丁香酚、水杨酸甲酯。 |
硫酸阿托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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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上海中华药业南通有限公司 |
沈阳兴齐眼药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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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32020200 |
国药准字H2005229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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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消炎、镇痛,清凉、止痒,驱风。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 晕以及由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和蚊虫叮咬、晕车等引起的不适。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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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外用。涂擦于患处。口服。一次4-6滴。 |
一次1滴,滴于结膜囊内,一天3次。或遵医嘱。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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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1、眼部用药后可能产生皮肤、黏膜干燥、发热、面部潮红,心动过速等现象。 2、少数病人眼睑出现发痒、红肿、结膜充血等过敏现象,应立即停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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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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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消炎、镇痛,清凉、止痒,驱风。用于伤风感冒引起的头痛、头 晕以及由关节痛、牙痛、腹部胀痛和蚊虫叮咬、晕车等引起的不适。 |
虹膜睫状体炎、检查眼底前的散瞳、验光配镜屈光度检查前的散瞳。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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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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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孕妇和三岁以下儿童慎用。2.皮肤有烫伤、损伤及溃疡者禁用。3.涂药时注意不要将药误入眼内。4.外搽后皮肤出现皮疹瘙痒者应停用。5.瓶盖宜拧紧,以防止药物挥发。6.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7.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8.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9.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10.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阿托品类扩瞳药对正常眼压无明显影响,但对眼压异常或窄角、浅前房眼患者,应用后可使眼压明显升高而有激发青光眼急性发作的危险。故对这类病例和40岁以上的病人不应用阿托品滴眼。 2、用药时管口切勿接触眼部。 3、当药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4、开启后最多可使用四周。 5、请妥为保存,避免儿童误食。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