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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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左乙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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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重庆圣华曦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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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14317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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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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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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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成人临床研究汇总的安全性数据表明,药物组和安慰剂组不良反应的发生率相似,分别为46.4%和42.2%。其中,严重不良反应分别为2.4%和2.0%。最常见的不良反应有嗜睡,乏力和头晕,常发生在治疗的开始阶段。随时间的推移,中枢神经系统相关的不良反应发生率和严重程度会随之降低。左乙拉西坦不良反应没有明显的剂量相关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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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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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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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小蔓长春花中分离得到的一种生物碱,能够提高神经元利用葡萄糖和循环氧的能力,扩张脑血管和毛细血管,改善血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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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根据当前的临床实践,如需停止服用本品,建议逐渐停药。(例如 :成人每隔2-4周,每次减少500 mg,每日2次 ;儿童应每隔2周,每次减少10 mg/kg,每日2次)。临床研究中,一些患者对加用左乙拉西坦治疗有效应,可以停止原合并应用的抗癫痫药物(研究中共有69位患者其中的36位成人患者)。临床研究中报告有14%服用左乙拉西坦的成人及儿童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25%以上,但在服用安慰剂的成人及儿童患者中,也各有26%及21%患者癫痫发作频率增加。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