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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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为吡拉西坦。化学名称:2-氧化-1-皮诺烷基乙酰胺分子式:C6H10N2O2分子量:142.1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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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东北制药集团沈阳第一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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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2003099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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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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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可直接口服,也可置于适量水中待分散后服用。通常成人每次一片(0.8g),每日三次;重症可增至每次2片(1.6g), 每日三次,3~6周为一疗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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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1.中枢神经系统不良反应包括神经质、兴奋、易激惹、运动过多、头晕、头痛、睡眠障碍(失眠、嗜睡)和抑郁。这些症状均较 轻微。且与服用剂量大小无关。 2.消化道症状有恶心、腹部不适、纳差、腹胀、腹痛、体重增加、腹泻等,症状的轻重与服药剂量直接相关。停药后以上症状消 失。 3.偶见轻度肝功能损害,表现为轻度转氨酶升高,但与药物剂量无光。 4.偶见皮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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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易通过胎盘屏障,故孕妇禁用;本品是否通过哺乳期妇女的乳汁排出尚不清楚,故哺乳期妇女应禁用。儿童用药:新生儿禁用。本品的剂型不适合儿童使用。老年用药:老年患者可能会出现生理功能下降,因此应慎用,如需使用时,应注意酌情选择合适的剂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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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1.用于脑血管意外和轻度脑外伤后的记忆减退; 2.促进轻度精神发育迟滞患儿的智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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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小蔓长春花中分离得到的一种生物碱,能够提高神经元利用葡萄糖和循环氧的能力,扩张脑血管和毛细血管,改善血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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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 肾功能不全患者应减量使用;2.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3. 高剂量时可能引起失眠、焦虑或兴奋;4. 过敏体质者慎用;5. 用药期间应定期检查肝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