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本品主要成份盐酸泰必利。 |
|
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江苏天士力帝益药业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国药准字H32026011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口服。舞蹈症及抽动-秽语综合征:开始每天150~300mg(1.5~3片),分3次服,渐增至每天300~600mg(3~6片):待症状控制后2~3个月,酌减剂量。维持量每天150~300mg(1.5~3片)。详见说明书。 |
|
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较常见的为嗜睡(发生率约为2.5%)、溢乳、闭经(停药后可恢复正常)、消化道反应及头晕、乏力等。个别人可出现木僵、肌强直、心率加快、血压波动、出汗等综合征。 |
|
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本品对孕妇及哺乳期妇女作用尚不明确,应慎用。儿童用药:对7-12岁的精神运动不稳定或抽动-秽语综合征患儿,口服,平均一次半片,一日1-2次。老年用药:对老年性精神运动障碍和迟发性运动障碍:口服。开始每天1~2片,以后渐增至每片3~6片,分次服用。 |
|
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舞蹈症、抽动-秽语综合征及老年性精神病。亦可用于头痛、痛性痉挛、神经肌肉痛及乙醇中毒等。 |
|
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小蔓长春花中分离得到的一种生物碱,能够提高神经元利用葡萄糖和循环氧的能力,扩张脑血管和毛细血管,改善血流量。 |
||
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孕妇及哺乳期妇女慎用;2.肝肾功能不全者慎用;3.驾驶员及高空作业者慎用;4.避免与酒精及中枢神经系统抑制药物合用;5.定期检查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