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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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本品主要成份为长春胺,其化学名为(3α,14β,16α)-14,15-二氢-14-羟基象牙烯宁-14-羧酸甲酯。 |
本品的活性成份为左乙拉西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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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烟台鲁银药业有限公司 |
UCB Pharma S.A.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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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00714 |
注册证号H2016025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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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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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一粒,一日二次,早晚各服一粒,最好饭后服用。 |
1.给药途径:口服。需以适量的水吞服,服用不受进食影响。 2.给药方法和剂量 成人(>18岁)和青少年(12岁~17岁)体重50kg 起始治疗剂量为每次500mg,每日2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每日剂量可增加至每次1500mg,每日两次。剂量的变化应每2-4周增加或减少500mg/次,每日2次。 老年人(65岁)根据肾功能状况,调整剂量(详见下文有关肾功能受损病人描述)。 4~11岁的儿童和青少年(12-17岁)体重50kg起始治疗剂量是10mg/kg,每日两次。根据临床效果及耐受性,剂量可以增加至30mg/kg,每日两次。剂量变化应以每两周增加或减少10mg/kg,每日两次。应尽量使用最低有效剂量。儿童和青少年体重50kg,剂量和成人一致。(其余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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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未见有关不良反应报道。 |
详见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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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或哺乳期妇女禁用。 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试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详见说明书。儿童用药:见[用法用量]项。老年用药:见[用法用量]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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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本品用于治疗衰老期心理行为障碍(如警觉性和记忆力丧失、头晕、耳鸣时间与空间定向力障碍、失眠。也可用于急性脑血管病及脑外伤综合征。眼科方面:可用于治疗缺血性视网膜疾病。 |
用于成人及4岁以上儿童癫痫患者部分性发作的加用治疗。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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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是从小蔓长春花中分离得到的一种生物碱,能够提高神经元利用葡萄糖和循环氧的能力,扩张脑血管和毛细血管,改善血流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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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1.本品不具有长期抗高血压用,因此不能代替抗高血压治疗。 2.心律失常低血钾患者慎用。 |
1. 孕妇和哺乳期妇女慎用;2. 肝肾功能不全患者需调整剂量;3. 避免与CYP3A4诱导剂或抑制剂合用;4. 服药期间不宜驾驶或操作机械;5. 定期监测肝肾功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