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抑酸药。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粘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③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盐酸雷尼替丁 |
本品主要成份为: 氨甲环酸。 |
|
生产企业 |
江苏吴中医药集团有限公司苏州制药厂 |
上海信谊万象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43819 |
国药准字H31020040 |
|
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抑酸药。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粘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③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用法用量 |
成人: ①上消化道出血:每次50mg,稀释后缓慢静滴(1~2小时),或缓慢静脉推注(超过10分钟),或肌注50mg,以上方法可每日2次或每6~8小时给药1次; ②术前给药: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前60~90分钟缓慢静注50~100mg,或5%葡萄糖注射液200ml稀释后缓慢静脉滴注1~2小时。 小儿:静注:每次1~2mg/kg,每8~12小时一次;静滴:每次2~4mg/kg,24小时连续滴注。 |
口服:一次1~1.5g(4~6片),一日2~6g(8~24片)。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
副作用 |
有过敏史者禁用。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
禁忌 |
|
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儿童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老年用药:未进行该项实验且无可靠参考文献。 |
|
成分 |
抑酸药。主要用于:①消化性溃疡出血、弥漫性胃粘膜病变出血、吻合口溃疡出血、胃手术后预防再出血等。②应激状态时并发的急性胃粘膜损害,和阿司匹林引起的急性胃粘膜损伤;亦常用于预防重症疾病(如脑出血、严重创伤等)应激状态下应激性溃疡大出血的发生;③全身麻醉或大手术后以及衰弱昏迷患者防止胃酸反流合并吸入性肺炎。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高纤溶状态,在未肝素化前,慎用本品。本品尚适用于:前列腺、尿道、肺、脑、子宫、肾上腺、甲状腺、肝等富有纤溶酶原激活物脏器的外伤或手术出血;用作组织型纤溶酶原激活物(-PA)、链激酶及尿激酶的拮抗物;人工流产、胎盘早期剥落、死胎和羊水栓塞引起的纤溶性出血;局部纤溶性增高的月经过多,眼前房出血及严重鼻出血;用于防止或减轻因子VIII或因子IX缺乏的血友病患者拔牙或口腔手术后的出血;中枢动脉瘤破裂所致的轻度出血,如蛛网膜下腔出血和颅内动脉瘤出血;应用本品止血优于其他抗纤溶药,但必须注意并发脑水肿或脑梗塞的危险性,至于重症有手术指征患者,本品仅可作辅助用药;用于治疗遗传性血管神经性水肿.可减少其发作次数和严重度;血友病患者发生活动性出血,可联合应用本药;可治疗溶栓过量所致的严重出血。 |
|
药理作用 |
1常见的有恶心、皮疹、便秘、腹泻、乏力、头痛、眩晕等,一般较轻微,继续用药过程中可缓解;2部分病人于静脉注射后出现面热感、胃刺痛等,10余分钟后自行消失;静注局部可有瘙痒,发红,l小时后可消失;3偶见静脉注射后出现心动过缓;4与西咪替丁相比,损伤肾功能、性腺功能和中枢神经的不良作用较轻;5少数患者用药后引起白细胞或血小板减少,停药后症状可自行消失;6本品可引起轻度肝功能损伤,ALT可逆性升高,停药后症状即消失,肝功能也恢复正常。可能系药物过敏反应,与药物的用量无关;7偶有发热、男性乳房发育、肾炎等。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可掩盖胃癌症状,用药前首先要排除癌性溃疡;2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患者慎用,必须使用时应减少剂量和进行血药浓度监测;3肝功能不全者偶见服药后出现定向力障碍、嗜睡、焦虑等精神状态;4血清肌酐及转氨酶可轻度升高,容易干扰诊断,治疗后期可恢复到原来水平;5长期使用可持续降低胃液酸度,有利于细菌在胃内繁殖,从而使食物内硝酸盐还原为亚硝酸盐,形成N-亚硝基化合物;6男性乳房女性化少见,发生率随年龄的增加而升高。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