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查看说明书药品对比
|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续断、党参、益母草、丹参、败酱草、香附。 |
聚甲酚磺醛 |
|
| 生产企业 |
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
昆明源瑞制药有限公司 |
|
|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25 |
国药准字H20054346 |
|
|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
|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一周。 |
1、妇科:用于阴道冲洗时,聚甲酚磺醛溶液应按1:5的比例以水稀释,而用于局部涂抹... |
|
| 副作用 |
少数产妇服益宫颗粒后可能有胃肠不适、口干、便秘等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期间经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偶见呕吐、腹泻和皮疹,但是否与受试药有关,尚不确定。 |
尚不明确 |
|
| 禁忌 |
|
|
|
| 成分 |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
1.妇科:用于治疗宫颈糜烂、宫颈炎、各类阴道感染(如细菌、滴虫和霉菌引起的白带增多)、外阴瘙痒、及使用子宫托造成的压迫性溃疡、宫颈息肉切除或切片检查后的止血,尖锐湿疣及加速电凝治疗后的伤口愈合;还可用于乳腺炎的预防(乳头皲裂的烧灼)。 2.外科与皮肤科:用于皮肤伤口与病变的局部治疗(如烧伤、肢体溃疡、褥疮、慢性炎症等),能够加速坏死组织的脱落,止血和促进愈合过程及用于尖锐湿疣的治疗。 3.耳鼻喉科:用于治疗口腔粘膜和齿龈的炎症、口腔溃疡及扁桃体切除后的止血 |
|
|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益宫颗粒为围产期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根据益宫颗粒Ⅱ、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推荐疗程为1周。由于该试验未进行对新生儿生长发育影响的研究,缺乏疗程>1周的母子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故延长治疗周期需慎重。 3.如因软产道损伤、产后盆腔感染、子宫肌瘤、胎盘残留或凝血机制障碍等其他原因所致的产后出血不在本品治疗范围内。 4.过敏体质者慎用。 |
1.会加速伤口的愈合过程。当坏死组织从病灶处脱落,有时甚至是大片脱落,亦无需惊恐。 2 治疗期间避免性交,不要使用刺激性肥皂清洗患处。 3 行径时停止用药。 4 注意防止施比灵与眼部接触。 5 如果棉织物及皮革与施比灵接触后,必须在其未干前立即用水洗净。 6 所有治疗用具使用后均应在水中浸泡(必要时加入1-2%的氢氧化钠)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