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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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黄芪、当归、续断、党参、益母草、丹参、败酱草、香附。 |
本品主要成分为安乃近,其化学名为[(1,5-二甲基-2-苯基-3-2,3-二氢-1H-吡唑-4-基)甲氨基]甲烷磺酸钠盐水合物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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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陕西健民制药有限公司 |
陕西永寿制药有限责任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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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80025 |
国药准字H6102208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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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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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袋,一日3次。疗程一周。 |
深部肌肉注射一次0.25~0.5g;小儿一次5~10mg/kg。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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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少数产妇服益宫颗粒后可能有胃肠不适、口干、便秘等不良反应。临床试验期间经母乳喂养的新生儿偶见呕吐、腹泻和皮疹,但是否与受试药有关,尚不确定。 |
对本品或氨基比林有过敏史者禁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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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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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益气摄血,养血化瘀。用于产后恶露不绝属气血亏虚挟瘀证,症见产后血性恶露持续数日仍淋漓不绝,色淡红或紫黯、质地稀薄或挟有血块、小腹坠痛、自汗、乏力、少气懒言,舌淡紫或有瘀斑、脉缓弱或弦涩。 |
用于高热时的解热,也可用于头痛、偏头痛、肌肉痛、关节痛和痛经等。本品亦有较强的抗风湿作用,可用于急性风湿性关节炎,但因本品有可能引起严重的不良反应,很少在风湿性疾病中应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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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本品为氨基比林和亚硫酸钠相结合的化合物,易溶于水,解热、镇痛作用较氨基比林快而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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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注意事项 |
1.益宫颗粒为围产期用药,应在医生指导下使用。 2.根据益宫颗粒Ⅱ、Ⅲ期临床试验结果推荐疗程为1周。由于该试验未进行对新生儿生长发育影响的研究,缺乏疗程>1周的母子安全性和有效性数据,故延长治疗周期需慎重。 3.如因软产道损伤、产后盆腔感染、子宫肌瘤、胎盘残留或凝血机制障碍等其他原因所致的产后出血不在本品治疗范围内。 4.过敏体质者慎用。 |
1.本品较易引起不良反应,尤不宜用穴位注射,特别禁用于关节部位穴位; 2.对药物过敏者(如对吡唑酮类药物)不宜用,不得与任何其它药物混合注射; 3.本品不应长期使用。较长时间使用可引起粒细胞减少,血小板减少性紫癜,严重者可有再生障碍性贫血甚至导致死亡; 4.应严格控制剂量,成人一次不得超过0.5g,小儿一次以8~10mg/kg为宜; 5体弱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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