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 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 -波型心肌梗死。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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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达肝素钠,本品属于低分子肝素钠。 |
连翘﹑金银花﹑麻黄(炙)﹑苦杏仁(炒)﹑石膏﹑板蓝根﹑绵马贯众﹑鱼腥草﹑广藿香﹑大黄﹑红景天﹑薄荷脑﹑甘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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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常州千红生化制药股份有限公司 |
石家庄以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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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153300 |
国药准字Z2004006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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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 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 -波型心肌梗死。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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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如果需要可通过测定抗-Xa以监测达肝素钠的活性。 急性深静脉血栓的治疗 达肝素钠可以皮下注射每日一次,也可每日二次。 每日1次用法:2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一次。不需要监测抗凝血作用。每日总量不可超过18000IU。 每日二次用法:100IU/kg体重,皮下注射每日二次,该剂量适用于出血危险较高的患者。通常治疗中无需监测,但可进行功能性抗-Xa测定。皮下注射后3-4小时取血样,可测得最大血药浓度。推荐的血药浓度范围为0.5-1.0IU抗-Xa/mL。 持续静脉输注用法:推荐的初始剂量为100IU/kg体重,每12小时可重复给药。 用本品的同时可以立即口服拮抗剂维生素K。本品治疗应持续到凝血酶原复合物水平(因子II.VII、IX、X)降至治疗水平。通常联合治疗至少需要5天。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预防凝血 慢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无已知出血危险: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不超过4小时:剂量如下或静脉快速注射5000IU。 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超过4小时:静脉快速注射30-40IU/kg体重,继以每小时10-15IU/kg体重静脉输注。 正常情况下,患者进行长期血液透析应用本品时,需要调整剂量的次数很少,因而检测抗-Xa浓度的次数也很少。给予的剂量通常使血浆浓度保持在0.5-1.0IU抗-Xa/mL的范围内。 急性肾功能衰竭,患者有高度出血危险: 静脉快速注射5-10IU/kg体重,继以每小时4-5IU/kg体重静脉输注。 进行急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治疗间歇较短,应对抗-Xa进行全面监测。 抗-Xa血浆浓度应保持在0.2-0.4IU抗-Xa/mL的范围内。 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死: 皮下注射120IU/kg体重,每日二次。最大剂量为10000IU/12小时。至少治疗6天,如医生认为必要可以延长。此后,推荐使用固定剂量作为延长期治疗,直至进行血管重建操作(例如经皮介入(PCI)或者冠状动脉搭桥(CABG))。除非有特别的禁忌,推荐同时使用低剂量乙酰水杨酸。总治疗周期不应超过45天,应根据患者的性别和体重来选择剂量: 体重80kg以下的女性患者和体重70kg以下的男性患者:每12小时皮下注射5000IU。 体重超过80kg(含80kg)的女性患者和体重超过70kg(含70kg)的男性患者:每12小时皮下注射7500IU。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中度血栓风险的患者: 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2500IU,直到患者可活动,一般需5-7天或更长。 皮下注射5000IU,每天一次,一般需12-14天,持续性活动受限的患者可更长。通常不需监控抗凝血功能。 高度血栓风险的患者(患有某些肿瘤的特定患者和某些矫形手术): 术前晚间皮下注射5000IU,术后每晚皮下注射5000IU。治疗须持续到患者可活动为止,一般需5-7天或更长。另外也可术前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术后8-12小时皮下注射2500IU。然后每日早晨皮下注射5000IU。 即使患者已可活动,全髋关节置换手术后的治疗应持续最多至5周。 警告不同的低分子肝素在不同的推荐剂量下有不同的特点。因此需特别注意,并要查看不同产品的使用说明。 不可肌肉注射。 相容性达肝素钠与置于玻璃瓶和塑料瓶内的等渗氯化钠溶液(9mg/ml)或等渗葡萄糖溶液(50mg/ml)相容。溶液必须在12小时内使用。 达肝素钠与其它产品的相容性尚无研究。 注射器处理的特殊注意事项 以下内容适用于使用配备针头安全套装的预灌装注射器: 按照标准的使用方法进行操作。 以下为标准操作方式: 针头安全套装是一个塑料的针头“收纳器”,它牢固地附着在注射器上。这两个部件组合在一起共同成为针头安全套装。专门用于帮助医护人员进行正确的注射操作,防止针头刺伤的意外发生。 针头安全套装在使用过程中,需要使用者采取特定的操作步骤“启动”针头安全套装,从而在注射完成后防止针头对人体造成意外伤害。 针头安全套装附着在注射器筒上,塑料部件(收纳器)平行于注射针/针套一直延伸到针套顶端。 |
口服。一次4粒,一日3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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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对达肝素钠或其它低分子肝素和/或肝素过敏,例如有明确病史或怀疑患有肝素诱导的免疫介导型血小板减少症。急性胃十二指肠溃疡和脑出血。严重的凝血系统疾病。脓毒性心内膜炎。中枢神经系统、眼部及耳部的损伤或施行手术。因为可增加出血危险,进行急性深静脉血栓治疗伴用局部麻醉的患者亦是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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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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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孕妇、哺乳期妇女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儿童用药: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老人用药:老年人伴有高血压、心脏病慎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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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治疗急性深静脉血栓。 预防急性肾功能衰竭或慢性肾功能不全者进行血液透析和血液过滤期间体外循环系统中的凝血。 治疗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 :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 -波型心肌梗死。 预防与手术有关的血栓形成。 |
清瘟解毒,宣肺泄热。用于治疗流行性感冒属热毒袭肺证,症见:发热或高热,恶寒,肌肉酸痛,鼻塞流涕,咳嗽,头痛,咽干咽痛,舌偏红,苔黄或黄腻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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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本品可能引起出血,尤其在大剂量时。常见报道的副作用为注射部位的皮下血肿和暂时性轻微的血小板减少症(I型)且通常在在治疗中可逆。可见暂时性轻至中度肝转氨酶(ASAT,ALAT)增高。罕见皮肤坏死、脱发、过敏反应和注射部位以外的出血。很少见过敏样反应和严重的免疫介导型血小板减少症(II型)伴动脉和/或静脉血栓或血栓栓塞。在进行脊柱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骨髓穿刺或手术后使用硬膜外内置导管时,罕有报告出现与使用低分子肝素相关的脊柱内血肿。有报告出现腹膜内和颅内出血,其中某些可致命。并不是以上列出的所有事件都与达肝素治疗具有因果关系。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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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意事项 |
本品慎用于血小板减少症和血小板缺陷、严重肝肾功能不全、未能控制的高血压、高血压性或糖尿病性视网膜病的患者。近期经手术的患者在使用大剂量达肝素钠时亦应慎重。建议在开始达肝素钠治疗前做血小板计数检查并定期监测,特别是治疗的第一周。对于发展迅速的血小板减少症,以及与使用本品或其它低分子肝素和/或肝素有关的体外实验显示抗血小板抗体阳性或结果未知的严重血小板减少症(100000/μL),需特别注意。在使用本品治疗急性静脉血栓前应做血小板计数检查,并应定期复查。当出现上述血小板减少症时应停止治疗。只有在体外实验中显示普通肝素不会引起血小板聚合反应才可重新开始治疗。治疗开始后,每周至少做2次血小板计数检查,尤其是治疗初期的前三周。重要说明:肝素所引起的II型血小板减少症不应与早期术后血小板减少症混淆。本品对凝血时间(如血浆凝血时间(APTT)或凝血酶时间)只有中等程度的延长作用。建议测定抗-Xa活性来用于实验室监测。为延长APTT而增加剂量可能导致药物过量和出血。一般情况下,长期血液透析的患者应用本品时,需要调整剂量的次数很少,因而检测抗-Xa浓度的次数也很少。进行急性血液透析的患者治疗间歇较短,应对抗-Xa浓度进行全面监测。不稳定型冠状动脉疾病,如:不稳定型心绞痛和非Q-波型心肌梗塞的患者若发生透壁性心肌梗死,可进行溶栓治疗。没有必要因进行溶栓而停用本品,但可能增加出血的危险。在脊椎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前使用低分子肝素罕有报告因出现脊柱内血肿,而引起不同程度的神经损伤,包括延长性或永久性麻痹的报告。当术后使用硬膜外内置导管或联合使用影响凝血的药物(比如非甾体抗炎药)时,会使该不良反应发生的风险升高。当进行脊柱内或硬膜外麻醉联合使用达肝素钠注射液时,为降低出血的风险,最好在达肝素钠注射液还未发挥其抗凝血作用时插入或移去导管。当达肝素钠注射液用来预防深静脉血栓时,最后一次给药12小时后再插入或移去导管,若患者出血风险增高则需在最后一次给药24小时后再插入或移去导管。进行急性深静脉血栓治疗伴用局部硬膜外或脊柱内麻醉或穿刺的患者禁忌使用本品。移去导管至少4小时后才可使用达肝素钠注射液。当医生决定在进行脊椎或硬膜外穿刺或麻醉前使用抗凝剂时,需要特别小心并频繁监控,并及时观察任何神经功能失调的体征或症状,比如背部疼痛、感觉或运动障碍(下肢麻木或虚弱,膀胱功能失调)。护士对如何及时识别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应接受特别的培训,应要求患者一旦出现神经功能失调的症状及时告知医生。如果怀疑出现脊柱内血肿的体征或症状,需要给予紧急诊断或治疗,包括骨髓减压。 |
1.忌烟、酒及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风寒感冒者不适用。 4.高血压、心脏病患者慎用。有肝病、糖尿病、肾病等慢性病严重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儿童、孕妇、哺乳期妇女、年老体弱及脾虚便溏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6.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7.严格按用法用量服用,本品不宜长期服用。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前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