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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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品信息 | |||
主要成分 |
当归、香附(制)、党参(蜜炙)、黄芪(蜜炙)、川芎(制)、白芍(制)、熟地黄、甘草(蜜炙)、茯苓。 |
本品活性成份为氨甲环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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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产企业 |
中山市恒生药业有限公司 |
湖南洞庭药业股份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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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Z20060059 |
国药准字H4302056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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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明 | |||
作用与功效 |
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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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法用量 |
口服。一次15~30ml(1~2支),一日2~3次 |
口服:一次1~1.5g,一日2~6g。为防止手术前后出血,可参考上述剂量,为治疗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所致出血,剂量可酌情加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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副作用 |
尚不明确 |
本品副作用较氨基己酸为少。偶有药物过量所致颅内血栓形成和出血。 副作用尚有腹泻、恶心及呕吐;较少见的有经期不适(经期血液凝固所致)。必须持续应用本品较久者,应作眼科检查监护(例如视力测验、视觉、视野和眼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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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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孕妇及哺乳期妇女用药:尚不明确。儿童用药:尚不明确。老年用药: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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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分 |
调经补血。用于月经不调,贫血头晕,产后血亏体弱。 |
本品主要用于急性或慢性、局限性或全身性原发性纤维蛋白溶解亢进所致的各种出血。其余详见盒内说明书。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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药理作用 | |||
注意事项 |
1.本品含乙醇(酒精)10%~17%,服药后不得驾驶机、车、船、从事高空作业、机械作业及操作精密仪器; 2.忌食寒凉、生冷食物; 3.孕妇服用请向医师咨询; 4.糖尿病患者慎服; 5.感冒时不宜服用本药; 6.月经过多者不宜服用本药; 7.平素月经正常,突然出现月经量少,或月经错后,或阴道不规则出血应去医院就诊; 8.按照用法用量服用,长期服用应向医师咨询; 9.过敏体质者慎用; 10.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1.如正在使用其他药品,使用本品请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1.应用本品患者要监护血栓形成并发症的可能性。对于有血栓形成倾向者(如急性心肌梗死)宜慎用。 2.本品一般不单独用于弥散性血管内凝血所致的继发性纤溶性出血,以防进一步血栓形成,影响脏器功能,特别是急性肾功能衰竭。如有必要,应在肝素化的基础上才应用本品。 3.如与其他凝血因子如因子IX等合用,应警惕血栓形成,一般认为在凝血因子使用后8小时再用本品较为妥善。 4.由于本品可导致继发肾盂和输尿管凝血块阻塞,血友病或肾盂实质病变发生大量血尿时要慎用。 5.宫内死胎所致低纤维蛋白原血症出血,肝素治疗较本品为安全。 6.慢性肾功能不全时用量酌减,给药后尿液浓度常较高:治疗前列腺手术出血时,用量也应减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