功能主治:原发性高血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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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品信息 | |||
| 主要成分 |
缬沙坦。 |
麻黄、石膏、苦杏仁、瓜蒌、板蓝根、金银花、甘草。辅料为糊精、蔗糖。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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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生产企业 |
常州四药制药有限公司 |
肇庆星湖制药有限公司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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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批准文号 |
国药准字H20010823 |
国药准字Z4402270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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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说明 | |||
| 作用与功效 |
原发性高血压。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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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用法用量 |
本品推荐起始剂量为80mg(2片),每日口服一次。一般4周无效时可加大剂量至160mg(4片),每日一次。国外临床应用资料报道,最大剂量可达320mg(8片),每日一次。重度高血压及药物增量后血压下降仍不满意者,可加用小剂量的利尿剂(如噻嗪类)或其它降压药物。 |
开水冲服。2岁以内一次1克;3至4岁一次1.5克,5至7岁一次2克,一日3~4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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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副作用 |
.对本品成份过敏者禁用。2.妊娠与哺乳期妇女禁用缬沙坦片。 |
尚不明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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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禁忌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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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成分 |
原发性高血压。 |
宣肺、清热,止咳、祛痰。用于上呼吸道感染引起的咳嗽。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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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药理作用 | |||
| 注意事项 |
1.开始治疗前应纠正血容量不足和/或低钠血症。2.与保钾利尿剂(如氨苯喋啶)合用时,注意监测血钾,避免发生高钾血症。3.肾功能不全的患者要注意监测尿素氮、血肌酐和血钾的变化;轻中度肾功能不全者不需调整剂量。重度肾功能不全者(肌酐清除率 |
1.忌辛辣、生冷、油腻食物。 2.不宜在服药期间同时服用滋补性中药。 3.婴儿及糖尿病患儿遵医嘱。 4.高血压、心脏病患儿慎用。脾虚易腹泻者应在医师指导下服用。 5.本品是以清宣肺热,止咳平喘为主,可以在小儿发热初起,咳嗽不重的情况下服用,若见高热痰多,气促鼻煽者应及时去医院就诊。 6.咳嗽久治不愈,或频咳伴吐,应去医院就诊。 7.发热体温超过38.5℃的患者,应去医院就诊。 8.服药3天症状无缓解,应去医院就诊。 9.对本品过敏者禁用,过敏体质者慎用。 10.本品性状发生改变时禁止使用。 11.儿童必须在成人监护下使用。 12.请将本品放在儿童不能接触的地方。 13.如正在如与其他药物同时使用可能会发生药物相互作用,详情请咨询医师或药师。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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